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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貴州省委會建議:增強法治教育實效 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2024年01月29日17:07

近年來,我國大力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制度,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成立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構建“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大保護體系,呼吁社會各界人士,勇做青春護航人,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制度不斷完善等取得較大成績。

民革貴州省委會通過調研發現,當前,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在未成年人的綜合保護、相互協同方面仍然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留守兒童嚴重缺乏教育監管。截至2023年底貴州省留守兒童近40余萬人,主要集中在6至14周歲之間,其家庭結構普遍存在“老人+未成年人”的形式,部分留守兒童被托付給親戚、朋友臨時監護,甚至處於無人監護狀態,致使大多數留守兒童缺乏有效的教育監管。二是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法律政策未能有效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規定了民政、教育、司法部門以及社會群體的責任,但在實踐中存在父母或監護人逃避自身監管職責,消極面對甚至拒絕承擔責任,甚至為避免惹事上身採取對抗的態度。同時缺少對涉案未成年人的有效訓誡、懲治制度,存在“先抓后放,繼續作案”惡性循環等問題,造成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法規難以得到有效落實。三是低齡未成年人犯罪佔比有所上升。近三年來貴州省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平均年齡呈現低齡化趨勢,犯罪類型較為集中,犯罪罪名主要為盜竊罪、聚眾斗毆罪等,其中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增勢也很明顯。四是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相關法律知識。由於未成年人存在心智不成熟、自我防范意識弱等原因,容易成為被侵犯的對象,加之部分監護人未給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成長環境,未盡到監護責任,造成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侵犯。隨著未成年人接觸網絡低齡化,利用網絡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也時有發生。

為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力度,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民革貴州省委會建議:

一是突出重點群體,加強對留守兒童的關愛保護。針對留守兒童重點群體,應當重點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引導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自覺強化監護意識,並督促監護人與未成年人以及被委托人履行監護職責。聯合教育、民政、婦聯、團委等有關部門協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共同發力,建立常態化合作機制,推動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和司法保護的緊密銜接。積極引導和鼓勵留守兒童父母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幫助其提升創業就業能力、強化創業就業扶持、落實減稅降費和兜底救助等政策,促進農村留守兒童父母返鄉就業創業。

二是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設。建立科學有效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機制,落實好強制報告和從業查詢制度,重點督促學校、醫院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和社會組織,鼓勵社會組織、社工人才、志願者積極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供專業性、多樣化、多層次的關愛服務,力求在相關法律、政策實施過程中,實現威嚴有愛,落地有聲,追責有力的實施效果。加大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及制度落實情況的督導力度,公檢法司機關對涉及未成年人的暴力、虐待、性侵等案件,要堅持從嚴從重,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強化源頭治理,織密未成年人安全保護網。

三是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精准、高效、務實地開展法律知識講座、普法進校園活動,著力提升未成年人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充分發揮“貴州省志願者協會”“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律師服務團”“貴州省律師協會”等專業團體作用,圍繞憲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將法治教育、愛國教育與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相結合,引導學生自覺養成遵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更好地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

四是加強各部門協同,壓實壓緊主體職責。要建立健全針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機制,堅持促推“六大保護體系”協同發力,對重點場所、重點領域加強監督管理,促進黨委領導、政府支持、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治體系建設。各部門是落實制度的責任主體,全面壓緊壓實責任,積極履行保護未成年人的重要職責,同時通過政府採購等方式,將專業工作交由專業力量承擔,實現專業化保障與社會化保護的有機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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