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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之所趨,無遠弗屆 ——記全國模范檢察官吳小紅      趙凱    2024年02月06日13:45

吳小紅,民革黨員,現任民革常州市委會副主委、內部監督委員會主任,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常州市政協常委,常州市青聯副主席。先后榮獲全國模范檢察官、江蘇最美法治人物、常州市“三八”紅旗手、最美常州人、常州市檢察機關守護公平正義使者、市十佳調解能手等榮譽稱號,被記個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

法爾如是 為民鼓呼

吳小紅是典型的江南女子,身材嬌小、聲音如鈴,笑起來讓人心暖。從小她就愛看《刑事偵緝檔案》《法網柔情》等法律影視劇,庄嚴的法庭、神聖的天平讓她心生崇拜,更讓她萌生了學習法律、匡扶正義的志向。高考填報志願時,從頭至尾的院校專業她隻選了“法律”,后被蘇州大學法學院錄取,本科畢業后又攻讀了本校憲法和行政法專業的碩士研究生,隻為法律功底打造得更深厚點。

2006年6月,吳小紅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天寧區人民法院,成為一名法官。不料,每天面對的都是家長裡短的民事糾紛案件,完全不是影視劇演繹得那般理想,讓吳小紅也曾懷疑過當初學法的選擇。直到一個特殊案件,徹底讓她堅定了學法為民、用法護民的信念。

一個5歲的小女孩,腦發育不全,不會說話也不會走路,主要靠奶奶撫養。奶奶認為小女孩是因長期服用某種液體鈣,導致腦發育不全,便將某醫藥公司、某保健品公司告上法庭,索賠80萬元。案件審理期間,奶奶唯恐案件審判不公,天天把孫女帶到法院門口不肯走,甚至鑽警車喊冤,引發次生負面影響。

為辦好此案,吳小紅多次赴醫院兒科、食藥監部門等調查取証,基本認定“腦發育不全在醫學領域尚屬未解難題,服用液體鈣導致腦發育不全可能性不大”。從法理上看,此案駁回訴訟請求即可,但小女孩呆滯的眼神和奶奶的可憐無助一直在吳小紅腦海裡縈繞,也常讓她寢食難安,總想為她們做點什麼。

工作之余,吳小紅一趟趟跑民政、社區等單位幫助她們申請低保,苦口婆心做小女孩父親的思想工作,讓其主動撫養,又反復和醫藥公司、保健品公司溝通協調,說服兩家公司提供6萬元公益救助金。老奶奶被吳小紅的真誠和善舉打動,緊握著她的手說:“為了孫女我受盡冷臉,是您給了我們從未有過的溫暖,我一定帶好孫女,感謝法院!”

那一瞬間,吳小紅深深領會了“法律裁判是剛性、冰冷的,但法律不該對弱勢群體冷漠”這句話的意義。在法院一線辦案的六年裡,吳小紅平均每年辦理上百件案件,她始終秉承一個原則,即“司法者絕非辦案機器,需要有更寬廣的視野和胸懷,要在具體的個案辦理中讓老百姓切實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溫暖”。她是這樣認為的,也一直是這樣做的。

公益訴訟 護佑公眾

2012年年底,吳小紅通過常州干部公開選拔進入常州市檢察院工作。初到任,吳小紅即負責環境保護公益訴訟相關的檢察工作,這是最高檢自上而下探索的工作新領域,如何“摸著石頭過好河”是擺在她面前的全新挑戰。由她辦理的全國首例由檢察機關直接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勝訴,給了她投身公益訴訟的動力和勇氣。

2014年9月,許某惠、許某仙長期無証經營清洗廢樹脂桶和廢油桶業務,並將清洗后產生的廢水、廢渣就地排放,嚴重污染了當地土壤、空氣和地下水,危害著村民健康和安全。根據案情性質和法律規定,此案應由環境公益組織提起公益訴訟。但當時常州市登記在冊的3家環保類社會組織成立時間未滿5年,不符合“環保社會組織需成立滿5年才具有提起公益訴訟的資格”的新環保法規定,一時讓案件陷入僵局。2015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檢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常州是試點地區之一,這給此案帶來了曙光。

知之非難,行之不易。吳小紅查閱案件全部卷宗后發現,現有証據不足夠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如環境調查評估報告缺少許某惠、許某仙經營四年排放的廢水量等關鍵証據。於是,她和同事們不顧夏天污染現場的氣味刺鼻,多次實地勘察污染現場,清點、測量、拍照污染場地面積、廢渣、廢水池等關鍵原始証據。

為保証全案証據真實清楚,不給被告任何抵賴脫責的機會,她又提出擴大調查范圍,走訪當地具有洗桶資質的企業,將被告生產經營情況與正規企業清洗化工桶的類型、規模、工藝流程及環境影響報告書等進行對比分析,測算出被告排放的污染廢水量至少500余噸,再向常州市、區環保局、水利局、規劃局及幾家污水處理廠等進一步調查核實,補全了廢水治理單位成本、虛擬治理成本系數等評估依據。吳小紅還帶領團隊細化出庭預案,預測26個辯點,反復模擬庭審演練,並以照片、圖表、數據等制作了PPT示証。

經報最高檢批准,常州市檢察院就許某惠、許某仙污染環境一案向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2016年4月14日公開庭審時,法庭座無虛席,100多名來自廣東、貴州、江蘇省內檢察系統的同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旁聽,新華網、中吳網等各級媒體現場直播庭審全過程。5個多小時的庭審中,吳小紅帶領團隊在法庭上有理有據,沉著應對,牢牢把控著庭審主動權,最終法院支持檢方全部訴求,判令被告清除現場遺留的危險廢物、修復被污染環境,並承擔賠償費用150萬元。

此案讓吳小紅一戰成名,也讓公益訴訟的知曉度和影響力“天下皆知”。該案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十大監督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批指導性案例、江蘇省十大法治事件。此后吳小紅及其團隊又辦理了多起公益訴訟案件,她本人獲評全國模范檢察官、江蘇最美法治人物等榮譽稱號,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記個人一等功一次。

勠力同心 履職盡責

身為一名“80后”副處級黨外干部,2019年10月,吳小紅加入民革。面對眾多職務,吳小紅深感責任如磐、使命在肩,始終保持履職為民的理念、謙虛好學的態度、務實求真的干勁,全心全意做好參政履職工作。

2020年8月,吳小紅擔任常州市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她主動當好“連心橋”,積極為民革常州市委會和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合作共建牽線搭橋,雙方舉行合作共建機制啟動儀式,簽署合作共建協議,互聘社情民意特約信息員、公益損害觀察員,開創了民主黨派市級組織與地方檢察院合作共建的先例,《新華日報》《團結報》等多家媒體予以宣傳報道。今年6月,民革常州市委會與常州市檢察院進一步深化共建機制,舉行長江生態環境保護“民主監督+檢察監督”啟動儀式,創造了集聚民革黨派特色和檢察機關法治力量協同守護長江探索實踐的優秀案例。

2021年11月,吳小紅轉任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短短五個月她就克服了從司法到行政、從專業到綜合的“新兵”恐慌,用行動和成績贏得認可。2022年3月,常州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天寧也是此次抗疫攻堅戰的主陣地之一。在一個多月的抗疫戰斗中,吳小紅作為社區防控的專班負責人,帶領專班不分晝夜搶時間,跟病毒賽跑,以最快的速度摸排、管控重點風險人員,接收風險人群數據、核實分類、下發指令、落實管控、匯總督查,不斷優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機制,確保了風險人群底數清、管得住,使抗疫前線穩如山。

然而,在這段時間裡,吳小紅也有著別人未知的愧疚和不安。她的丈夫是公安民警,也在一線抗疫不能回家,女兒又值初三備戰中考,夫妻倆都沒時間照顧孩子,隻能讓女兒自主學習。即便是學校開網絡家長會,夫妻倆因忙於抗疫也沒法參加,隻能向老師請假。一次偶然,她看到女兒的中考模考作文《線上線下》,女兒寫道:“因為新冠肺炎疫情,我隻能在家線上上課,而我的爸爸媽媽卻要在線下戰斗,雖然他們不能陪伴在我身旁,但我沒有難過,心裡滿滿自豪,因為我知道他們為誰而戰,也知道他們在竭力而戰,隻有早日打敗病毒,常州才能恢復線下的安寧,我也就能見到爸爸媽媽了。加油!”這讓吳小紅感動不已,忍不住流下欣慰的眼淚。

“干一行愛一行,愛一行精一行”是吳小紅的本色。身為民革黨員,她堅持“以學習促提升,以行動顯擔當”,始終把政治學習作為重中之重,積極參加各級組織開展的學習培訓活動,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認識,旗幟鮮明講政治﹔時刻牢記參政黨職責,帶頭抓好調研課題、撰寫社情民意,牽頭完成“老城廂復興”課題調研並被轉為民革界別提案,撰寫的《中小學自然科學課程實踐缺乏“三結合”導致學生“三個科學思維”難培植》《突破護士“三低兩大”困境,加快護士法立法刻不容緩》等多篇社情民意被民革中央、民革江蘇省委會採用﹔堅持厚植“三杆四愛”情懷,把關心關愛黨員落到實處,時常利用休息時間走訪慰問民革老黨員,急民革黨員所急,想民革黨員所需,以己之力,盡己所能。2022年6月,在民革江蘇省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上,第一次參加江蘇省代表大會的吳小紅,榮獲江蘇民革榜樣人物,江蘇省僅15名,是常州民革第一人,這是對吳小紅付出和努力的最大鼓勵和最好褒揚。

吳小紅常用“志之所趨,無遠弗屆,窮山距海,不能限也”勉勵自己。她說,孫中山先生是我敬佩的偉人,他第一個喊出“振興中華”口號,我永遠忘不了站在常州中山紀念堂內,面對中山先生像庄嚴宣誓的情景。孫中山愛國、革命和不斷進步的精神,激勵著我們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添磚加瓦,用智慧和汗水書寫無愧於時代、無愧於歷史的華彩篇章。 (本文原載於2023年第1期《團結》) (作者系民革江蘇省委會機關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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