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是中國古人處理人和自然關系所追求的理想化的境界和目標。和,就是和諧、協調、平衡的意思,通常講的是人際和諧,這裡講的是人和自然的和諧共存。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其目的是為了人類的世代生存和發展,為了人類能夠擁有適宜的生存環境,保持資源的持續存在和永續利用。
至於如何實現“和”這個目標,中國古人提出諸多主張,其中較為突出和重要的是:第一,依,認識到自然是人類的物質依靠﹔第二,時,認識到人類活動應該順應季節時令﹔第三,養,注意生態的保護﹔第四,節,注意資源的節約﹔第五,害,注意防范自然災害﹔第六,法,注意探究自然規律和效仿大自然的“德行”。下面略作解釋:
第一,依。不少古代學者對自然界進行細致入微的觀察,進而產生強烈的神秘主義直覺。他們認為人類與自然的關系,無論在精神上亦或在物質方面,都表現為一種近乎原始的依賴性。中國古人很早就認識到自然環境是包括人類在內的各種生物生存的物質條件,認識到自然生態對人類具有重要的精神和心理效用,“智(知)者樂水,仁者樂山”。因此,對大自然要心懷感恩和尊重。儒家要求聖王或君子要具有一種憐憫自然萬物的道德同情心,對孕育自己的大自然要向對待人一樣心懷愛意﹔要求處理人際關系要有愛心——仁者愛人,處理人和自然生態的關系時,也要有愛心,“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章句上》)。同時,中國古人認為生物也可以選擇、甚至改變生態環境,“良禽擇木而棲”(《左傳》),“山林茂而禽獸歸之”(《荀子·致士》)。
第二,時。指的是各種生產生活衣食住行等活動要符合季節節律,從時、順時、尊時。作為數千年中以農業為主的國家,中國古代人格外關注季節的變化。他們發現,四時變化是自然的、客觀的、不可逆的,但是季節變化也是可以通過觀天象等加以觀察、認識和把握的——“一葉知秋”。人應該並且可以做到相時而動,因時制宜。春耕夏耘,秋收冬藏。
從時,就是遵從自然規律,是千百年農耕社會無數經驗和教訓積累起來的科學結論。《呂氏春秋》“十二紀”把春夏秋冬四時各分為孟、仲、季月,共十二個月,論述了各月的天象、地上萬物生長的規律以及各月應作的農事、氣候和環境保護事宜﹔《淮南子》在“時則訓”中仿照《呂氏春秋》,把四時分為十二月來論述每月星象、氣候、動植物生長與消亡,及人類的農業生產以及禁令等。同時,《呂氏春秋》中也提出,不僅僅是農業生產不能耽誤農時,許多周期性的活動,如樹木砍伐,水中漁獵乃至祭祀等,也都要遵從季節、時刻的要求。在獲取食物和食用食物方面,古人也建議人們要符合時令季節,如孔子說“不時,不食”,《呂氏春秋》說“食能以時,身必無災”。
第三,養。包括人在內的各種生物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均需訴諸外界。實際上,各種需要的滿足直接或間接來自生態環境。4000多年前,大禹王頒布的禁令《禹禁》曾規定,“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長”,可稱作是最早的森林保護法,體現出注重遵從林木季節演替規律的思想。《禮記》中也說,“樹木以時伐焉,禽獸以時殺焉”﹔甚至把自然當做衣食父母,“伐一木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孔子集語》中記載,有人看見孔子弟子季子捕魚時將網中小魚扔回水中,就將這事告訴了孔子。孔子感嘆:季子真是個道德完備的人啊。這也可以說明,孔子及季子在告訴人們,在獲取資源時,要注意自然資源的可持續性發展,要給予自然“養”的時間。
第四,節。注意節制欲望,節約資源。中國古人對人的欲望,其實在總體上是肯定的。如《論語》中說“食色,性也”﹔《呂氏春秋·仲春紀》說,人的耳目口等各種欲望,是人之常情,好人壞人,在這方面是一樣的——“故耳之欲五聲,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此三者,貴賤、愚智、賢不肖欲之若一,雖神農、黃帝,其與桀、紂同。”但他們也提出,人在欲望方面要節制,要反對奢靡浪費﹔提倡節約資源,利用資源,主張取之有度,不能殺雞取卵,反對涸澤而漁﹔要適情節欲,“天生人而使有貪有欲。欲有情,情有節”。禮是儒家推崇的君子的最高行為規范。荀子提出“節用以禮”,節約是符合禮制的。在對食物的攝取方面,不能貪吃,要禁止暴飲暴食,如孔子要求“不多食”,《呂氏春秋》提出“凡食之道,無飢無飽,……飲必小咽,端直無戾”。
第五,害。“害”指的是自然災害,要注意防范自然災害。中國傳統文化中,許多內容或形式充分展示了人類在大自然面前的卑微、敬畏之感,以及對自然給予人類各種生存發展必需資源的感激感恩之情。同時,中國古人從朴素的辯証法思維出發,認為利害相生,自然在養育人類的同時,也可能會發生災害,危害人類。《呂氏春秋》的闡述很有代表性:“天生陰陽、寒暑、燥濕、四時之化、萬物之變,莫不為利,莫不為害。聖人察陰陽之宜,辨萬物之利以便生。”因此,人們對自然災害的發生,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所准備。“天有不測風雲”——古代中國的農牧業,特別容易受到自然災害的侵襲和影響。例如《左傳》中說人們期望“三時不害,而民和豐年”。但是,災害時常發生。《左傳·宣公十五年》中說,“天反時為災”,氣候異常,可能會產生災害,因此人們要早作准備,《左傳·襄公十一年》提醒人們,要“居安思危,思則有備,有備無患”,等等,這些都體現出古人的憂患意識和防災減災意識。《呂氏春秋》認為要減少或避免自然災害,就要有一個立足於長遠、防患於未然的長效措施,要對生態資源進行保護和有節制的開發。
第六,法。“法”,在這裡有學習、遵循和效法之意,就是說要注意探究、遵循自然規律,以及效仿大自然的“德行”。
其一,認為自然運行具有客觀性,人類應該尊重遵循客觀規律。老子在《道德經》中一方面感慨“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強調自然運行具有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性,在客觀世界面前,“無為”往往是人們的最優選擇,如果統治者強求大家追求聖賢,往往會走向詐偽叢生的反面 ——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另一方面,強調人們應該去探索、尊重自然規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易經》說,要“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觀乎天文,以察時變”﹔《呂氏春秋》強調要“法天地”,尊重自然規律,“萬物之形雖異,其情一體也。故古之治身與天下者,必法天地也”。善於順勢而為,“使烏獲疾引牛尾,尾絕力勯,而牛不可行,逆也。使五尺豎子引棬豎,而牛恣所以之,順也”。《呂氏春秋》將無為而治和人定勝天聯系起來,提出“無為之道曰勝天”(管敏義在《呂氏春秋譯注》中將此處的“勝”解釋為“任”,提出《呂氏春秋》認為尊重遵循客觀規律辦事,即為無為而治的核心)。
其二,在一些古代文人如儒家和道家看來,大自然又似乎具有某種高尚的道德品質,是正人君子學習和提高修養的楷模、榜樣。例如老子盛贊大自然的無私與美德,值得人們效仿,他說天地無私 —— “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老子說人應該像水一樣“善”,與世無爭 ——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尤。”孔子也認為天地大德,是人們提高自身修為的楷模,他在為《周易》所寫的《象傳》中說,“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用大自然的博大、寬容和謙遜做類比,來教育弟子們 —— “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總的來說,同絕大多數宗教不同,中國影響深遠的儒家、道家、法家等思想體系,在總體上可以歸為朴素的唯物主義世界觀、自然觀。它們從維系人自身的生存發展出發,提出朴素的生態倫理觀。他們認識到自然不僅是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物質基礎和物質源泉,還是人類觀察學習的對象、珍貴的精神家園、高尚的道德楷模。中國古人對生態和環境進行探索和思考的思想成果,受當時歷史條件的限制,具有很強的局限性,對自然規律的觀察還很零碎、對人和自然關系的認識還很粗淺。但是,他們的思想成果,對於改變當代人的價值取向,增強人們的生態意識和環保觀念,深入思考和推進綠色發展,應該還是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的,值得我們研究和深思。■
(何軍,北京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責編 劉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