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們生活的基本單位,也是社會組織的最小細胞,家庭生活與社會生活關系密切,並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方面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近代中國,隨著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破產,傳統的家庭結構被打碎,新的家庭結構亟需建立。作為中國民主革命偉大的先行者,孫中山在長期的革命和實踐中深刻地認識到家庭對於革命的重要性,希望打破傳統的家庭結構,但對於當時一些具有西化傾向的知識分子開展的以脫離家庭為目標的“家庭革命”,孫中山則表示反對,並在實踐中形成了自己的家庭觀。
一、家國關系:由家族而國族
有些學者認為,20世紀的家族觀念主要有兩派:一派認為家族是專制主義的基礎,應該消滅它,另一派希望剔除家族的宗法性,而將它建設成現代的互助團體。孫中山顯然屬於后者。
在對中西方文化的對比中,孫中山看到了由於中西方家庭觀的差異而引起的對於國家觀念的區別:西方社會家族觀念淡薄,而人民與國家的關系密切,傳統中國社會卻恰恰相反。孫中山對西方社會的這一特點給予了較高的評價:“歐政使國與民相系而不離。某居、某婚、某生歿、某何業、逮財若干,公之籍各具,無或取征於家。其為家也簡,二世以上恆異處。人視其族,亦恆不獨親,是去極治乃甚修,而於國之治,為能范圍其民而不渙者也。”而在中國,家庭和國家的關系是“先有家族,再推到宗族,再然后才是國族”。
在孫中山看來,“中國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義和宗族主義”,中國傳統社會隻注重家庭而忽視了國家,所以導致了國家一盤散沙的問題。但是,孫中山也看到了家族的存在不僅彌補了傳統政治無法將人民合為一體的缺失,更重要的在於通過家族的勵志合群功能,可以引導向使“國與民相系而不離”的現代社會體系。隻要將中國的這種傳統利用好,也會發揮出意想不到的效果。“中國有很堅固的家庭和宗族團體,中國人對於家族和宗族的觀念是很深的……由這種好觀念推廣出來,便可以由宗族主義擴充到國族主義……我們要結成大團體,便先要有小基礎,彼此聯合起來,才容易做成功。我們中國可以利用小基礎,就是宗族團體。此外還有家鄉基礎,中國人的家鄉觀念也是很深的……依我看來,若是拿這兩種好觀念做基礎,很可以把全國的人都聯絡起來。要達到這個目的,便先要大家去做。中國人照此做去,恢復民族主義比較外國人是容易得多。”孫中山希望能夠以自己的革命理想,將現代性注入傳統的家族觀念與家族制度中,並使得家族自身也產生現代意識,以改造后的家族觀念服務於國族構建。他從傳統家族觀念中,剝離出有助於現代民族、民權、民生的內容,使家族建設具備現代國家建設的宏大意義,推動中國社會在基礎的層面上向現代轉型。在《三民主義》中,孫中山已明確表示要將家族主義改造成國族主義,發揮“宗族”與“家族”的凝聚功能,使整個民族團結起來,進而建立現代的民族國家。
二、提升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
婦女是家庭中的重要成員,婦女的社會地位對於家庭和社會變革都有著重大的意義。近代中國婦女在“三綱五常”等封建宗法倫理的禁錮下,不僅在政治上沒有地位,經濟上也不能獨立,且蓄婢、納妾、為娼、纏足等封建陋習也嚴重地摧殘著她們的人格和精神。她們沒有受教育的機會,更沒有參加政治活動的權利。
對於中國社會中婦女的悲慘處境,孫中山給予了深切的同情。少年時的孫中山在目睹姐姐纏足后便表示了“憤憤不平的抗議”。他為保衛婦女的人權、提高婦女的地位作了長期、堅決的斗爭,並確立了“於法律上、經濟上、教育上、社會上確認男女平等之原則,助進女權之發展”的奮斗目標。
孫中山認為男女的地位應該平等,強調“天賦人權,男女本非懸殊,平等大公,心同此理”。這種平等“無有貴賤之差,貧富之別”。當選臨時大總統后,孫中山更是頒布了一系列的法令法規,使蓄婢、納妾、買賣人口等社會丑惡現象明顯減少。他倡導的男女平權、反對纏足、禁止蓄婢、納妾和買賣人口等婦女解放思想,維護了婦女的人格獨立和尊嚴,大大消除了婦女依附於男子的自卑心理,有利於婦女享有同等的社會權利。
該如何提升婦女的社會地位呢?孫中山認為,首先應該重視女子教育,使“婦儒(孺)亦皆曉詩書”,提高婦女的文化素質。他強調婦女教育是獲取男女平權之本,主張男女平等教育、婦嬰教育。其次,孫中山還積極致力於提高婦女的經濟地位,以此來提升婦女的政治地位。並將男女經濟地位的平等作為三民主義的重要內容之一。孫中山還主張婦女走出家庭,積極投奔到社會工作中去,要“人人都能夠做事”,這樣才能使“人人都有飯吃”,以此確保婦女階層的經濟獨立,真正實現婦女解放。
孫中山對於婦女解放的重視,不僅在於提高婦女的社會地位,“男女可望平權。女界平權,然后可成此共和民國”,而且,孫中山希望女子與男子一樣,擔負起救國的責任。他說:“從光復以后成立了中華民國,這個民國便是我們的國家。當中的國民有四萬萬,一半是男人,一半是女人,就是四萬萬人之中,有二萬萬是女人。從前滿人作中國皇帝的時候,不但是女人不能問國事,就是男人對於國事,也不能過問。經過革命以后,才大家有份,大家都可以問國事”。
此外,孫中山更看重婦女在家庭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對於這一點,已有學者對此做過初步的研究,並歸納為:1.母教為子孫賢孝的關鍵﹔2.表彰賢母為人倫的表率。婦女不僅要通過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來謀求自身的解放,還要擔負起重要的家庭任務,為革命和社會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從這一點上來說,婦女解放運動的意義顯得特別重大。
隨著婦女的解放,不僅對於婦女直接參與社會革命有積極推動作用,而且對於整個社會革命都有重要影響。女性與家人共同參與革命,跟女性待在家中恪盡婦道、拒絕親身參與革命,對於革命都有所幫助,前者對革命的貢獻當然毋庸置疑,后者卻是提供了男性在參與革命時無后顧之憂的精神支柱。孫中山先生所表彰的賢母,更貼近第二種類型。女性在革命中所擔任的這兩種不同的角色關系,從前者來說,家庭的人際關系促使女性更有機會接觸革命,走向革命運動﹔從后者來說,家庭的責任和感情也使女性拒絕或無法走入革命運動。因此作為家庭重要成員的女性,和國事之間所存在的相互輔助又相互削弱的關系並非天平的兩端,而是傳統社會期待與現代國家體制中的復雜接軌。
對於全體的中國人來說,在清末救亡的緊迫時間感中,國事自然應當優於家事,這是大原則,然而女性被賦予的家庭責任在不耽誤國事的情況下,卻可以優先被完成。
三、構建以“孝”為核心的家庭倫理道德
家庭倫理主要包括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和夫妻之間的關系。孫中山對於夫妻之間的倫理論述不多,但如前所述,他一生致力於男女平等,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和利益,提倡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孫中山主要圍繞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構建了以“孝”為核心的家庭倫理道德,提出“對於家庭,有孝順父母、親愛家庭的責任”。
對於中國傳統的道德,孫中山指出,“首是忠孝,次是仁愛,其次是信義,其次是和平。這些舊道德,中國人至今還是常講的。但是,現在受外來民族的壓迫,侵入了新文化,那些新文化的勢力此刻橫行中國。一般醉心新文化的人,便排斥舊道德,以為有了新文化,便可以不要舊道德。不知道我們固有的東西,如果是好的,當然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棄”。孝,是家德,是人民普遍贊揚的中華民族美德,孝敬親長,奉養父母是人類所具有的高尚道德。孫中山認為尊老愛幼、孝敬父母沒有過時,要繼續發揚。他說:“講到孝字,我們中國尤為特長,尤其比各國進步得多。《孝經》所講孝字,幾乎無所不包,無所不至。現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國家講到孝字,還沒有像中國講到這麼完全。 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國民在民國之內,要能夠把忠孝二字講到極點,國家便自然可以強盛。”“國是合計幾千萬的家庭而成,就是大眾的一個大家庭。”孝順父母和熱愛國家是一致的。隻有國家鞏固富強,才能使每個家庭生活幸福。在這裡,孫中山看到的不只是在家庭中要敬重父母、尊敬老人,更看到了這一倫理道德對於國家強盛也起著重要的作用。隻有在家庭中構建良好的家風,社會穩定、和諧才能實現。
孫中山認為,除了那些“三從四德”和“不孝有三,無后為大” 及父死守制三年等封建觀念必須拋棄外,“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隨著近代中國社會政治、經濟的變化,孫中山從民主革命的要求出發,提出了“孝”的道德規范是孝敬父母、尊敬師長,而不是“父為子綱”。這既吸取了中國傳統的倫理美德,又剔除了封建糟粕,將其轉化為合乎時代發展需要的家庭倫理觀。
以“孝”為核心的家庭倫理道德無疑對穩定當時的社會秩序有著積極的作用。孫中山希望聯合家庭、宗族以增強民族凝聚力,抵抗外來侵略,挽救民族危亡,這在當時看來有一定的可行性。
由於階級和時代的限制,孫中山的家庭觀自然有一些局限性。但是他看到了家庭在民族解放和社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並結合中國革命的實際對傳統的家庭結構進行了適當的改造,這是值得肯定的。特別是他關於家庭功能的認知和家庭關系的論述,對於我們今天發揮家庭的社會功能仍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生多大變化,我們都要重視家庭建設……。”家庭在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中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隻有千家萬戶都好,國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同樣道理,國家好,民族好,家庭才能好。新時期,我們要做好家庭建設,充分發揮家庭的社會功能,把實現家庭夢融入民族夢之中,匯聚起4億多家庭、13億多人民的智慧和熱情,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努力。■
(趙麗華,天津工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責編 劉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