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有所育”的三維解讀:數量充足、質量合格、價格合理
2018年11月,《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正式推出。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名義專門印發關於學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這在建國以來還是第一次,具有重要的裡程碑意義。《若干意見》的推出,表明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幼有所育”的民生目標進入了具體落實階段。
實現“幼有所育”,基本路徑在於大力發展學前教育事業。而考察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狀況,無外乎三個維度:一是數量,即保証幼兒園數量能夠使更多的適齡兒童獲得正規的學前教育﹔二是質量,即保証幼兒園提供的保教活動能夠符合幼兒生理和心理的發展需要﹔三是價格,即保証幼兒園的收費是大部分幼兒家庭是負擔得起的,並且收費與其提供的服務是相互匹配的。任何關於學前教育的政策設計,都應以考慮其對學前教育的規模、質量、價格的影響為出發點。並且,在不同的地區、不同的學前教育發展階段,政策設計應傾向於重點解決規模、質量、價格中的某一方面的問題,以實現學前教育的均衡發展。
目前,我國已經連續實施了三期“三年行動計劃”,大大改善了我國學前教育的發展規模,幼兒園數和在園幼兒數都有明顯的提升。2017年,全國共有幼兒園25.50萬所,在園兒童達到4600萬人(2012年該數值為3686萬),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79.6%(2012年該數值為64.5%)。由此看來,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的大力投入,已使得學前教育資源數量得到大幅提升。另外,2017年我國公辦園佔比為44.1%,普惠性民辦園佔比26.5%。換句話說,有超過70%的幼兒園獲得了政府的資助,其定價是受到政府相關部門約束的,因此收費是相對合理的。這表明學前教育的價格今年得到明顯改善。但是,近年來一些幼兒園暴露出的嚴重侵害兒童的事件表明,保育教育質量是當前學前教育的主要問題,應成為今后學前教育政策設計關注的重點。
二、當前學前教育最突出的問題:質量問題
《若干意見》中關於當前學前教育存在問題的表述是:“學前教育資源尤其是普惠性資源不足,政策保障體系不完善,教師隊伍建設滯后,監管體制機制不健全,保教質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學化’傾向,部分民辦園過度逐利、幼兒安全問題時有發生。”認真解讀這一段話可以發現,除了“學前教育資源尤其是普惠資源不足”是關於學前教育數量的,“部分民辦園過度逐利”是關於學前教育價格(逐利的手段主要是高收費)的,剩下的六點問題都是與學前教育質量密切相關的:
“政策保障體系不完善”中當然包括質量保障體系的不完善,“教師隊伍建設滯后”必然導致教育質量低下,質量問題堪憂才需要加強“監管體制機制”,“保教質量有待提高”當然是學前教育質量不高的根本體現,“小學化”傾向說明學前教育質量觀念存在明顯偏差,“幼兒安全問題”則是最嚴重的質量問題。因此,在學前教育資源不斷擴大、普惠性幼兒園逐步普及的當下,教育質量問題當前學前教育領域最為緊要、最為突出的問題。
三、學前教育質量的主要影響因素:教師質量
近年來,為了不斷提升學前教育質量,很多地區都出台了各種幼兒園評級政策,以不同的幼兒園等級來顯示對教育質量的不同評價(一些地區的合格幼兒園被區分為從“市三級”到“省一級”的六個等級),並以幼兒園等級的提高來代表教育質量的提升。縱觀各地的評級標准不難發現,辦學條件(特別是園所面積、設施設備等)成為了評價幼兒園的首要因素。以至於人們談到學前教育質量,首先就會聯想到辦學條件。但完善的辦學條件就一定有好的辦學質量嗎?這就相當於認為,隻要家裡擁有一個豪宅,孩子就一定擁有一個幸福的童年。這種關於幼兒園的評價邏輯存在很大問題並可能將學前教育的發展導向歧路。近年爆出虐童事件並帶來巨大社會沖擊的“攜程幼兒園”和“紅黃藍幼兒園”等,都是等級過硬、辦學條件過硬的“優質幼兒園”,但它們的教育質量離合格還差得很遠!
著名哲學家雅斯貝爾斯說:“教育的本質意味著:一棵樹搖動一棵樹,一朵雲推動一朵雲,一個靈魂喚醒一個靈魂。”幼兒教師是每個人一生中第一個搖動者、第一個推動者、第一個喚醒者。學前教育首先是一種服務活動,它體現為教育者(幼兒教師)和被教育者(幼兒)之間的一種互動關系。辦學條件只是為這種互動關系提供了一個空間、一個環境、一個機會,而真正的教育質量取決於幼兒在這種互動關系中是否獲得了“身心和諧發展”。幼兒的“身心和諧發展”隻能在教師的教育與引導中慢慢生發,而不可能在豪華園舍和完備設施中自然滋長。梅貽琦說,“所謂大學者,非謂有大樓之謂也,有大師之謂也”。對一個幼兒園來說,又何嘗不是如此呢?所以,要提高學前教育的質量首先需要提高教師質量。
四、幼兒教師質量不高的根本原因:收入偏低
事實上,對於幼兒教師質量問題,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一直都非常關注,各級各類關於學前教育的政策文件中都少不了“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幼兒教師培養體系”“強化幼兒教師培訓制度”等內容。但是,始終未有明顯改觀的事實是,幼兒教師供給嚴重不足、幼兒教師素質總體較差。根據數據統計,2016年中國幼兒園在園兒童(包括附設班)達4413.86萬人,僅2011到2016這五年間,全國幼兒園裡就多出了990萬孩子。而與此對應的是,全國幼兒園所有教職工人數總和隻有381.8萬人,教職工幼兒比約為1:12,一個幼教職工要面對12個孩子,學前教育師資力量嚴重缺乏。
造成學前教育師資短缺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呢?是我們的大學培養的學前教育專業學生太少了嗎?或許相對於旺盛的需求,學前教育專業的培養人數的確偏少,但筆者所觀察到的另一個原因可能更重要:大部分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特別是一些名牌高校相關專業的本科及研究生階段的畢業生)沒有選擇學前教育作為自己的職業!如果大量具有良好的學前教育職業素養的學生未踏進學前教育這一領域,那麼充斥在這個行業裡的大部分老師會是怎樣的學歷與資質背景呢?當“攜程”和“紅黃藍”等幼兒園發生虐童事件時,人們總是發現出事教師竟沒有教師資格証。如果這些高端幼兒園都聘用了一部分沒有教師資格証的老師,人們不禁要質疑,那些普通的、甚至低端的幼兒園所聘任的老師又會是怎樣一個資格水平呢?
接下來的問題是,為什麼大量的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選擇放棄自己的專業?是他們不熱愛自己的專業嗎?絕不是!相反,根據筆者自己(本人所學專業並非教育類)的接觸,學前教育從業者往往對自己的職業有一種特殊的情懷,但即便如此他們中依舊很多人未選擇或離開了學前教育事業。理由很簡單,幼兒教師的收入待遇普遍較低。麥可思研究院發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2016屆“幼兒與學前教育”職業類的本科畢業生,畢業半年后的月收入為3504元,比全國本科平均水平低872元﹔2016屆高職高專畢業生中從事“幼兒與學前教育”職業類群體,畢業半年后的月收入為2706元,比全國高職高專平均水平低了893元。大量幼兒園聘用無証教師上崗,並不是因為人才市場上找不到持証的教師,而是幼兒園提供的收入待遇實在無法吸引持証教師,大量的持証教師投入了各級各類培訓機構裡,而且新的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依然會流入這些培訓機構。從這個角度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強幼兒教師培訓對於提升學前教育質量固然非常重要,但它所帶來的只是學前教育師資存量的質量提升。而以合理的收入和恰當的待遇吸引合格人才進入學前教育領域更為重要,因為唯有這樣才能帶來學前教育師資的增量改善。
從公平理論來看,人們在工作中的努力程度不僅取決於本人的實際報酬的數量,還取決於對本人是否獲得公平報酬的判斷。多數幼兒教師對自己的收入待遇感到並不公平。在公辦園中,這種不公平感主要來源於編制內教師和非編制教師的巨大收入差距﹔在民辦園中,這種不公平感主要來源於教師的微薄收入與幼兒園舉辦者的高額收入。公平理論認為,當人們無力提高自己的工作報酬時,理性的做法便是減少工作投入:巨大的心理落差可能導致幼兒教師減少對保育教育工作的投入、甚至向幼兒轉嫁和發泄自己的各種不滿情緒。從這個角度看,幼兒教師收入過低是幼兒園“虐童事件”不斷發生的主要誘因之一。
五、提高教師質量的制度設計:教師收入與保教費收入同步增長
對於幼兒教師收入過低的問題,各地主管部門進行了各種政策嘗試,效果不一。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種方式是,對民辦幼兒園教師給予財政補貼:一些地區為民辦園教師購買社會保險,以提高幼教工作的保障性﹔一些地區給予民辦園教師教齡補貼,教齡越長補貼越多,以減少教師的流動性。但這些措施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增加教師收入的資金都來源於地方政府,而對於經濟發達水平不高、財政收入有限的地區來說,這種做法的可行性不高。
《若干意見》中指出,目前學前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是“部分民辦園過度逐利”。以發生虐童事件的北京紅黃藍幼兒園為例,出事教師的工資每月隻有3000元左右,而該幼兒園國際班學生的保教費是每月5500元。按照教育部2013年公布的《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准(暫行)》中相關規定,保教人員與幼兒的比例應為1:7∼1:9。按此測算,教師的薪金支出佔幼兒園保教費收入的10%都不到。恰恰是在幼兒教師收入上的刻薄做法,才給了部分民辦園“過度逐利”的空間。在虐童事件發生的同期,北京一個合格的住家保姆的工資可以達到7000元,並且包吃包住,遠遠高於該出事教師的收入。如果勞動力市場是有效的,那麼我們就可以大致推斷說,由於幼兒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低於家庭保姆,那麼大部分幼兒教師的職業競爭力應該也是低於家庭保姆的(公辦教師當然不包括在這類教師之列)。
而在經合組織(OECD)國家,用於教師薪金的支出通常佔幼兒園保教費收入的60%—75%,也就是說幼兒園的絕大部分收入都用在了教師身上。較好的收入待遇,自然能聘請到較為優秀的專業人才,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必然推動幼兒園教育質量的改善。同時,高額的教師薪金支出大大約束了幼兒園的利潤空間,學前教育機構的非營利性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借鑒OECD國家的經驗,建議我們在政策設計上(特別是在扶持普惠性民辦園的政策設計上)引入一條新的內容:將幼兒教師薪酬總支出與幼兒園保教費總收入挂鉤,即教師薪酬總支出不得低於幼兒園保教費總收入的某個比例。這一比例可以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決定並逐步提高,但教師待遇隨保教費收入增加而增加的機制必須形成。
為了實現教師收入與保教費收入相聯系,還需要行政主管部門做好一個基礎性工作:信息公開。實際上學前教育領域很多亂象產生的根源恰恰是信息不對稱,政府克服這些亂象的重要手段就是提高幼兒園的信息披露水平。學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該單獨設立網站,專門公布各個幼兒園的保教費價格和幼兒教師的基本薪酬。這些信息的公開,不僅能真正實現教師收入隨保教費收入增長而增長,同時還有利於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實現市場對學前教育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保教費價格的公開,有利於形成幼兒園之間的競爭從而抑制幼兒園的漲價動機﹔教師收入水平的公開,有利於幼兒園為防止師資的外流而提高教師的薪酬和待遇。在這樣一種機制中,其引導作用的是市場這隻無形之手,政府這隻有形之手只是提供了競爭規則。
2007年麥肯錫公司在對“世界上最優秀的教育系統如何保持最優”進行分析時就曾斷言:教育系統的質量不可能超越教師的質量。同理,學前教育系統的質量不可能超越幼兒教師的質量。沿著這個邏輯,本文的基本推論是:若想提高學前教育的質量,必須提高幼兒教師的質量﹔提高幼兒教師的質量,必須以提高教師收入水平為前提﹔提高幼兒教師收入水平的可行做法是,實現教師收入與幼兒園保教收入同步增長的機制。■
(柏檀,南京師范大學會計與財務管理系副教授/責編 張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