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平山(1886—1956),廣東佛山高明人,是中國共產黨建黨初期和國民黨改組及大革命階段的核心人物,在中國近現代史上留下了很多濃墨重彩的事跡,深深地影響著中國革命的進程。譚平山對新政協的召開,對新中國的成立,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接觸馬克思主義
1920年夏,譚平山從北大畢業回到廣州,創辦了《廣東群報》宣傳馬列主義。
1920年秋,共產國際東方局派到中國的代表米諾爾和別斯林,以建立俄國通訊社名義來到廣州,協助開展工人運動和建立廣東黨組織,並出版機關刊物《勞動者》周刊。由於廣州無政府主義的影響和勢力比較強大,因此,參加組織的成員除米諾爾和別斯林外,其他七人都是無政府主義者。譚平山認為黨綱中未提無產階級專政,因此他沒有加入,這是譚平山首次公開提出黨綱中必須要強調無產階級專政。
同年11月,陳獨秀到廣州擔任廣東省政府教育委員會委員長。譚平山在教育委員會擔任副委員長,兼《廣東教育會雜志》撰述。陳獨秀抵廣州后,協調廣東黨組織開展工作,為廣州共產黨組織草擬了一份黨綱,其中強調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無政府主義者不願接受。經過爭論和整頓,陳獨秀、譚平山、譚植棠等人加入廣東黨組織,無政府主義者退出了共產黨組織。
在建黨過程中,譚平山積極開展與無政府主義的思想論爭,確立了正確的建黨指導思想。
早在1920年4月1日,譚平山就在自己創辦的《政衡》雜志上發表了《中國政黨問題和今后組織政黨的方針——根本的革新政治之第一步》。在比較系統地提出其建黨思想的同時,也表達了對於無政府主義的“多所懷疑”。回到廣州后,譚平山等人針對區聲白等無政府主義者建立的廣州共產黨組織的存在問題,在《廣東群報》組織刊發了長篇連載《共產主義與無政府主義及議會派之比較》,對當時廣東存在的無政府主義以及議會派思潮進行了系統的揭露和批判。論戰的結果,陳獨秀和譚平山等人與無政府主義者決裂,在廣州建立了以馬克思主義為宗旨的共產黨組織。
陳獨秀在北京大學時,與譚平山等是師生關系。譚平山從北京大學畢業后回到廣州,繼續與陳獨秀保持關系。陳獨秀到廣州后,當即找譚平山、譚植棠等人商討黨組織的問題,陳獨秀對譚平山等人說:“現在孫中山、陳炯明在廣州已經建立政府,正是開展民眾運動的最好機會。但是領導民眾運動,個人的領導是比不上組織領導,就是小團體,也擔負不起領導民眾運動的責任。為使廣東民眾運動獲得更大的發展,必須建立一個領導組織。”陳獨秀還說:“北京、上海各地已有共產主義集團的組織,名稱就叫共產黨。”
譚平山在北大求學期間,受俄國十月革命勝利的影響,已經接觸過馬克思主義理論,也研究過建立政黨問題,開始接受、宣傳馬克思主義。1920年8月,譚平山已在廣州建立了社會主義青年團,對於陳獨秀的意見,他極力支持,說:“幾十年來,帝國主義列強視我們中國人為‘東亞病夫’,‘一盤散沙’,並把我國分割成為他們的殖民地,如今,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政黨組織,以宣傳和組織民眾,為振興中華做出努力。”在陳獨秀的啟發教育下,譚平山和譚植棠等人重新整頓和建立了廣東共產黨組織,不久正式稱為“中國共產黨廣東支部”,並將《廣東群報》作為廣東黨支部的機關報。
1923年10月25日,譚平山被孫中山指定與廖仲愷等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並被任命為該委員會書記兼組織員,參與籌劃改組國民黨工作。譚平山在《國民黨周刊》發表《國民黨改組中應注意諸點》,指出:“國民黨改組唯一目的,是希望將國民黨造成一個健全而有力的革命黨,造成一個全國民眾的革命分子所集中的國民革命大本營。”
1923年12月20日,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廣州召開。在這次會議上,確立了與國民黨合作,建立革命統一戰線的方針,就共產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的問題作出了決定。譚平山被選為分管國共合作事務的中央局委員兼駐粵專員。
1924年1月20日,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廣州召開。出席開幕式的代表165人,其中中共黨員20多人,蘇聯顧問鮑羅廷也出席了會議。大會由孫中山主持。21日上午,譚平山向大會作了《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報告》。大會確立了“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承認共產黨員和社會主義青年團員以個人資格參加國民黨。
大會選舉出第一屆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在24名中央執行委員中,有中共成員3人,17名候補執委中,有中共成員7人,在國民黨中央黨部機構中,譚平山與廖仲愷、戴季陶一起組成了三人中常委和三人秘書處,譚平山為組織部部長,林伯渠為農民部部長。除毛澤東擔任宣傳部秘書外,譚平山還以組織部部長的身份物色革命人才,發展進步勢力。他先后選拔和推薦了共產黨員楊匏安任組織部秘書﹔彭湃、羅綺園任農民部秘書﹔馮菊坡、劉爾崧任工人部秘書﹔高恬波任婦女部秘書。在國民黨的編制中,實行的是一長制,隻設部長,不設副部長,秘書執行的實則是副部長的職責。
1925年3月,孫中山在北京病逝,國民黨內各派系斗爭日益激烈,國民黨左派領導人廖仲愷和共產黨駐國民黨黨團書記譚平山堅決與國民黨右派進行斗爭,繼續實行“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政策,揭露國民黨右派的反動本性,引起國民黨右派的不滿,兩人均被列入反動勢力的暗殺名單。
8月20日上午8時,廖仲愷赴國民黨中央黨部參加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車行到會場大門外遭到埋伏在路對面的槍手開槍射擊,在送往醫院的途中與世長辭。事后破案,凶手陳順供述,是國民黨右派經過精心策劃的一次暗殺行動。
積極響應中共號召
1943年2月開始,譚平山在中共中央南方局的支持下,與王昆侖、陳銘樞等人在重慶發起組織民主同志座談會,以座談時事的形式,聯系和團結國民黨上層人士。8月,參加座談會的人士經過交換意見,決定以座談會為基礎,籌組一個正式組織。9月,譚平山等10人的籌備小組成立。后經多次商討,正式定名為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從1944年上半年起,即開始以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的名義吸收成員和開展活動。1945年10月28日,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第一次全體大會在重慶上清寺特園召開,宣告三民主義同志會(簡稱民聯)正式成立。主張中國國民黨應“結束黨治,建立舉國一致的民主聯合政府”,“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
1947年11月12日,中國國民黨民主派第一次聯合代表大會在香港召開。1948年1月1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在香港成立。
1948年4月,中共中央發布“五一口號”。譚平山當時在香港領導民革工作,聯合其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積極響應中共的號召。
譚平山利用自己在國民黨元老和民主黨派中的崇高聲望,積極聯絡、團結在香港和國統區的民主人士,宣傳中共的主張,推動他們北上解放區參加新政協的籌備工作。他的行動對凝聚反蔣民主力量、形成統一戰線起到了關鍵作用。
譚平山於1949年2月25日隨李濟深、沈鈞儒等35位民主人士從沈陽乘專列抵達北平。譚平山等人一到北平,毛澤東就到前門火車站親自迎接,稍后住進北京飯店。兩位大革命時期的老朋友見面甚是高興,毛澤東一直視譚平山為兄長,對譚平山十分尊重和信任。
3月初,譚平山在香山與毛澤東就新政協召開事宜徹夜長談。譚平山因有南昌起義和建立福建政府的親身經歷,對毛澤東說,打江山容易保江山難,難的是建立什麼樣的政府,政府要用什麼樣的人。毛澤東對譚平山說,鑒於你在黨內外的崇高威望和影響,關於新中國的政府設置和人員配置,由你在新政協的開幕式上作組織法報告。對於新中國成立后監督干部的監察委員會,主任非你莫屬,由你來監督檢察各級干部。至於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組織和人員,由你來草擬。
投身於新政協的籌備和召開
譚平山是新政協從倡議、籌備到成功召開、建立新中國的整個歷史進程中不可或缺的參與者、組織者和貢獻者之一。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於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召開。會議設籌備會議常務委員會,下分五個小組。第一小組擬定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單位及其代表名額﹔第二小組起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第三小組起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四小組起草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5小組起草宣言。
譚平山作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第一小組組員、第二小組組長,深度參與了新政協的籌組工作。他與夫人孫蓀荃都是與會代表,兩人夜以繼日地工作,找人談話,為新政協的召開傾注了心血。
籌備會下設的第二小組負責協商確定參加新政協的黨派、團體、區域、軍隊以及特邀代表的單位和名額。譚平山領導該小組,廣泛協商,反復討論,為新政協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合法性奠定了基礎。
1949年9月21日,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開幕式上,譚平山作了《關於草擬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的報告》,擬定了參加新政協的組織和個人名單。該報告共有七項規定,其中第四項是《關於參加的單位和代表的規定》。報告裡說:“今日的政協,既是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它的范圍當然很廣。它是以團體代表為基礎,並在每次全體會議時得邀請個人代表參加。這樣,既有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四個階級聯盟的組織力量,又能有若干愛國民主分子的代表人物在內,這對於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鞏固和擴大是很有利的。”參加政協的單位名額及代表人選,應由誰來商議呢?政協組織法亦有規定的必要,所以於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由上屆中國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商定之”。但是這是原則的規定,第一屆政協則須有例外的規定,所以同條第二項又規定“關於政協決議的遵守”,雖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但依照第四條的規定,參加者如有不同意見,仍得保留至下屆會議提出討論﹔其對於重要決議根本不同意見的,並有聲請退出政協的自由。這是人民政協充分的民主精神。
關於對政協組織法、共同綱領或重要決議的違約,依照第五條的規定,得視其情節嚴重的程度,分別予以處分。但被處分者對於由全國委員會所給予的處分,如有不服的,仍得向下屆全體會議提出申訴。這是人民政協的紀律性和民主精神。
譚平山還在組織法起草中協調各方意見,確保國名體現政治共識。譚平山主張將“人民民主專政”理念融入國名,強化了政權的合法性基礎。
根據多份回憶錄及檔案文獻記載,27日大會簽到632人,新政協籌備會第四小組討論和通過提案,代表提案委員會作報告。起草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小組的討論中,圍繞國名曾出現分歧,最初草案擬定為“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部分代表提議簡化為“中華共和國”。當提到國名提案進行表決時,大多數代表同意國名為“中華共和國”。這時譚平山站起來說,為了強調無產階級專政,突出勞動人民當家作主,國名裡必須加上“人民”二字,故國名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與會代表熱烈鼓掌,表決時一致通過。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是新中國成立初期的臨時憲法,具有極其重大的歷史意義。譚平山深度參與了共同綱領的起草、討論和修改工作,為新中國的國體、政體、基本政策等根本性問題的確立貢獻了智慧和力量,體現了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政治共識。
在新政協選舉產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中,譚平山被任命為政務院政務委員、政務院人民監察委員會主任。政務院人民監察委員會負責監察政府機關和公務人員是否履行職責、遵守法紀,是新中國初期廉政建設的重要機構。在這一位置上,譚平山為維護這一新生的紅色政權,排除眾議和干擾,毫不留情地處理了張子善、劉青山貪腐案。
譚平山由於身兼多職長年孜孜不倦地工作,積勞成疾,於1956年4月2日倒在辦公桌旁,享年70歲。
(來源:團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