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是科技創新的生力軍,更是參與全球產業競爭、激活市場創新活力的重要力量。然而創新之路絕非坦途,融資難、轉化慢、審批繁、官司纏等現實難題,持續制約企業研發突圍。
2026年全國兩會上,民革中央提交的《關於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優化民營企業創新生態的提案》,直擊市場准入隱性壁壘、民企科創融資難融資貴、法治化營商環境仍有不足等問題。相關建議為優化民企創新發展環境提供有益思路。
民革江蘇省委會為提案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素材支撐。日前,記者就提案調研撰寫採訪省委會有關負責同志、提案執筆撰稿人。
“量質齊升”發展態勢良好
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民營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將其視為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力量。從政策供給、要素保障、平台搭建三個方面協同推進,民營企業創新動能呈現了“量質齊升”的良好發展態勢。
2023年7月,“民營經濟31條”發布,明確提出支持民營企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設立民營經濟發展局,建立了常態化的政企溝通和問題解決機制﹔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30年的演進,實現了將惠及萬企的“創新紅利”從廣泛覆蓋向精准施策、從成果激勵向前置支持的變遷﹔多部門聯合設立5000億元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微民企的信貸投放﹔科技部明確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新能源汽車、光伏、無人機等領域民企已從“參與者”變為“出題者”和“答題者”﹔北京、上海、廣東、江蘇等地推動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民企開放共享……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深化協同聯動,著力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優企培育體系、公共服務體系,引導全社會支持民營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發揮更大作用。
撰稿人表示,綜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彭博社及國內智庫研究來看,我國民營企業在應用創新和產業鏈整合上具備全球競爭力,在國際上處於“第一梯隊追趕者,部分領域領跑者”的位置。
“盡管如此,對標世界超大經濟體創新生態,我國在原始創新和制度型開放上仍有較大提升空間,需進一步突破體制機制障礙。”撰稿人表示,關注民營科創企業的營商環境,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關乎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與安全底座的戰略命題。
別讓隱性壁壘“卡脖子”
“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落實企業在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應用中的主體地位,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這為民營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發揮更大作用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持。
科技創新動能的釋放,除了企業本身的內生動力,更依賴於外部生態的“陽光雨露”。民革中央調研組發現,當前民營科創企業試錯成本高昂。“一次監管標准的變動、一場知識產權訴訟、一筆貸款的抽貸,都可能讓數億元研發投入歸零”。科創型民企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依賴外部“輸血”,對政策穩定性、融資連續性極其敏感。
2025年,民革江蘇省委會圍繞“強化高質量科技成果供給與轉化 助力加快打造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陣地”開展年度重點課題調研。民革中央副主席、江蘇省委會主委陳星鶯帶領調研組,先后赴蘇州、南京、徐州等地,深入國家重點實驗室、江蘇省新質生產力促進中心、民營科技企業等,與企業家、科研人員面對面交流。
調研組了解到,盡管政策紅利持續釋放,但在實踐中仍存在部分隱性壁壘,“玻璃門”“旋轉門”現象在部分領域依然存在。不少企業家坦言,真正卡住脖子的,往往是那些寫在招標文件備注裡、藏在評審專家腦子裡、融於採購人員避險本能中的“潛規則”。這種“看得見、進不去”的困境,不僅挫傷了企業的創新積極性,更造成了創新資源的錯配與浪費。
提案建議,健全政企常態化溝通機制,加大對民營企業政策支持與市場引導,嚴格執行市場准入“非禁即入”原則,全面破除各類顯性隱性壁壘。
針對企業反饋的問題,撰稿人認為,破除隱性壁壘,需要構建“制度約束+激勵相容+生態重塑”三位一體的激勵機制。例如設立“創新產品政府採購風險補償資金池”、建立全國統一的政府採購文件AI審查平台、重構“盲評”與“實測”並重的評標體系、完善“創新積分制”與“供應鏈白名單”等。
對於完善民企科創金融支持體系,提案建議,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引導國有資本調整投資考核要求,建立國家級、區域級金融支持生態,設立專項基金支持民營企業的創新項目,引導社會資本向創新領域流動,形成股權融資、債券融資等更加靈活和多元化融資方式,持續拓寬科技型民企融資渠道。
撰稿人談到,當前,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剛性約束與科創投資的高風險、長周期特性之間確實存在張力。建議在中長期完善“新型舉國體制”下的產學研利益聯結機制和國資監管豁免清單,可從以“投資組合制”考核替代“單項目問責”、實施“跨周期”評價、重構“保值增值”定義等維度入手,逐漸為國有資本“敢投、願投”鬆綁。
構建風清氣正的創新生態
推動創新資源向民企集聚,離不開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提案建議,針對民營企業發展特點,要採取柔性執法、聯合執法保障企業良性發展。對於國家垂直機構如海關、稅務等,建議在控風險、強監管的同時,增強發展意識,把服務企業合規和高質量發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企業合規是科創企業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必答題。當前我國科創企業合規正處於爬坡過坎的關鍵期,企業合規已不再僅僅是法務部門的技術性工作,而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戰略基石。
撰稿人認為,構建科創特色合規服務生態,一方面要強化政策供給與合規激勵,針對科創企業特點出台專門的合規指引﹔另一方面,要全方位培育復合型合規人才,解決科創企業“懂法的不懂技術,懂技術的不懂法”痛點。強化企業合規經營意識內化,引導形成新時代的企業家隊伍和現代企業模式,降低企業風險。
在與企業交流中,調研組還感受到,科創企業在市場拓展和融資過程中,不能全盤依靠政府力量。政府力量更多體現在制度供給和“耐心資本”的撬動上,起到的是“基礎設施”和“催化劑”的作用,而非直接輸血。
撰稿人表示,“當前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正在積極推進,企業要及時調整發展戰略,主動適應‘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新范式。真正的‘護城河’源於持續的技術創新與規范的管理體系,要摒棄短期套利思維,聚焦主業和技術壁壘”。
此外,在民營科創企業知識產權遭受侵害問題上,我國也正加快完善快速維權機制與懲罰性賠償制度。“十四五”期間,全國法院審結知識產權一審案件250萬余件,較上一個五年增長64.44%。案件量激增的背后是全社會創新活力的迸發,也體現了我國司法體系對創新成果的剛性保護,對市場公平底線的有力捍衛。
調研組認為,優化科創營商環境絕非單一政策微調,而是覆蓋資金、人才、平台、法治、服務的系統性工程。唯有打出減負、賦能、護航的政策組合拳,全方位為創新型民營企業鬆綁賦能,才能充分釋放民營經濟敢闖敢創的活力,助力民營企業攻克關鍵技術、搶佔產業賽道,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持久科創動力。
(來 源:團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