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斧頭湖,碧波蕩漾、魚翔淺底,落日把余暉鋪在湖面,風輕輕一拂,水面便碎成一片流動的金。孕育生命的水,也是城市的血液。作為湖北省第三大湖泊、咸寧市第一大湖泊,斧頭湖是長江中游重要的防洪調蓄池、生物棲息地、水源涵養區。此時的斧頭湖已進入禁漁期,寬闊的湖面上僅有幾艘執法船隻在巡邏。
昔日,這裡卻是另一番景象。由於過度開發利用,自2017年起斧頭湖水生態系統失衡,麥黃草雜生至腐爛、湖泊水質逐年下滑,淤泥沉積、防洪蓄水能力下降,成為了“十三五”期間中央及省級環保督察、巡視反饋的重點整改內容,也是群眾廣泛關注的焦點。
斧頭湖的水質治理是長江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一環。過去5年中,民革中央長江生態環境保護民主監督第二監督調研組在這裡開展專項監督工作。
“盡管咸寧市已付出巨大努力,但由於斧頭湖入湖支流多、排污口復雜、湖內水草茂盛、周邊農業面源污染存續,加之湖泊地跨武漢江夏區與咸寧市,存在跨境協同治理難題,水質仍存在波動風險。”第二監督調研組負責人陶相寧表示,斧頭湖水質治理就是他們的專項監督重點方向之一,民革為此開展了持續的調研建言工作。
2021年10月,調研組實地調研斧頭湖生態保護帶、淦河(斧頭湖的最大入湖河流)窯嘴大橋國控站點等關鍵點位,察看水質狀況,了解水質、排污口整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等,走訪了管理單位及周邊居民。隨后,調研組召開調研座談會,聽取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匯報,並與分管市領導、部門負責人進行單獨訪談。
“斧頭湖的水質治理曾是咸寧生態保護的重點難點。”經過多方考察調研后,調研組了解到,斧頭湖曾因過度的捕撈導致水草過度繁殖、魚草失衡,加劇富營養化,殘余餌料與排泄物增加底泥污染。同時,湖泊管理斷面之間缺乏對各方都具有約束力的協調管理機制,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協同治理不夠。加之斧頭湖水質治理工程投入大,地方財政有限,當地對復雜污染源的治理也難以為繼。
治水關鍵是從源頭擰緊污染“水龍頭”。調研組認為,首要的是嚴格斧頭湖流域項目環評與排污許可,禁止高污染項目落戶,並將總磷納入水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內容。
“必須嚴格把控污染源頭,從根本上減少污染物的產生與排放。”調研組提出,要嚴格做好排污口復核和污染源排查,科學研判污染源對湖泊水質的影響,並推進咸寧市城區及斧頭湖流域雨污分流改造。
重現湖水往日生機還需要“生態療法”。針對如何“喚醒”斧頭湖的生態調節功能,調研組建議,根據湖泊水質變化,按需精准調度流域內有限水資源,明確圩垸泵站非汛期的啟排規程,同時要科學安排水草打撈與資源化利用,實施增殖放流,以魚控草,逐步恢復魚草平衡。
織密管理“防護網”關鍵是建立長效機制。“保護可受益,損害了要補償。”調研組在相關建議中提出,要建立斧頭湖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倒逼沿湖各地主動護水。打造“自動監測+人工巡湖+無人機+排污口監測”的立體監控體系,實時監測緊盯水質變化,實現異常情況早預警、快處置。
第二監督調研組的這些建議很快獲得了中共咸寧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咸寧市先后出台《斧頭湖水質改善三年行動方案》《咸寧市斧頭湖水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明確實施的基本原則、思路和目標,系統規劃外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及管理保障等措施。
“我們邀請了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國家環境保護地下水模擬與控制重點實驗室等相關機構的民革黨員專家,從自然生態制約、人為污染源、管理機制短板、社會參與度等多維度開展系統論証。”不久后,調研組有關負責同志關注到,咸寧市還與武漢市簽署了《斧頭湖流域聯防聯控聯治機制框架協議》,明確年度工作要點,開展交叉執法檢查、聯合巡湖﹔咸寧市也制定了有關補償機制,對沿湖地區按照“月監測、季結算”的方式進行目標責任考核。“我們欣喜地看到,跨區域治水不再‘各自為戰’,真正實現了上下游、左右岸的協同共治。”陶相寧說。
據統計,“十四五”以來,咸寧市共謀劃實施斧頭湖流域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項目11個,爭取中央水生態環境治理資金2.6億元。2024年,斧頭湖湖心國控點位水質穩定達到Ⅲ類,其中總磷均值0.045mg/L、化學需氧量均值16.92mg/L、高錳酸鹽指數均值4.67mg/L,較2023年分別下降18%、20.3%、18.9%,水質得到明顯改善。2025年上半年,斧頭湖咸寧湖心國控點位水質進一步提升達到Ⅱ類。
“如今,我們在斧頭湖建成18公裡河湖生態緩沖帶、11.47平方公裡濕地水質淨化工程,構建了286.56萬平方米斧頭湖流域濕地,實施了一大批河湖生態修復工程,使得生態逐步好轉。”咸寧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祖文普日前表示,“十五五”時期,咸寧水生態保護的理念將由水污染防治為主向全方位美麗河湖保護和建設轉變,將積極開展斧頭湖等重點湖庫水質提升攻堅,科學開展增殖放流、合理管控水草,恢復魚類結構和生態系統自淨能力。
“生態環境保護具有長期性、反復性、艱巨性。民主監督不能‘一督了之’,需建立持續跟蹤機制。”基於多年的民主監督工作經驗,陶相寧深有體會。他向記者透露,在開展專項民主監督期間,斧頭湖曾出現水質反復的情況,第二監督調研組通過“回頭看”、再調研等方式,持續推動整改落實,最終促進了長效機制的建立,確保監督成果轉化為治理實效。
調研組專家也紛紛表示,他們始終與中共咸寧市委、市政府共同分析問題、研究對策,在實踐中深化了認識、提升了能力,實現了從“界別代表”到“治理參與者”的積極轉變。“這是一段增進理解、凝聚共識,最終形成合力的寶貴經驗,進一步展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責任擔當。”
(來源:團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