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沒有完全發育成熟,如果長期沉迷於網絡,受到不良信息的影響和誤導,對他們身心健康影響巨大。”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律師協會監事長周世虹的擔憂全寫在臉上。
近年來,很多發達國家都在加快立法禁止一定年齡段的未成年人注冊使用網絡社交媒體,如澳大利亞、馬來西亞已立法全面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英國、新西蘭、歐盟等國也正立法擬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
周世虹說,雖然近兩年我國制定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移動互聯網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等類似規定,但沒有作出絕對禁止上網限制年齡的規定,而是採取分年齡、分級、分類限制的規定。另外,我國對未成年人上網管控的法律規定分散,法律層級低。實踐中,對於未成年人上網年齡限制的規定執行不夠理想,存在執行效果不佳、監管力度不足、處分較輕等問題。
為此,周世虹建議,我國應明確規定禁止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注冊使用網絡社交媒體,13歲至16歲未成年人注冊使用社交媒體需要經家長或監護人書面授權同意。
(來源:人民政協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