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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發言】陳星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完善現代化基層治理         2024年03月09日13:16

3月9日,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新華社記者 王建華 攝

3月9日上午,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委員進行大會發言。

3月9日,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這是陳星鶯委員代表民革中央作大會發言。新華社記者 金立旺 攝

在第二場大會發言中,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江蘇省委會主委陳星鶯作了題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完善現代化基層治理》的發言。

以下是發言全文——

完善矛盾糾紛預防和多元化解機制,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重要指示的關鍵舉措,是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在構建完善矛盾糾紛預防和多元化解機制方面取得積極進展,但仍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制度體系有待完善。2015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但目前相關立法及制度建設還需加快步伐。

二是多方協力有待推進。2023年全國法院受理案件及訴前調解成功訴訟糾紛共約4557萬件,比2022年增長15.62%。訴訟解紛“一元獨大”,仲裁相對民商事訴訟佔比低,人民調解、商事調解組織等未能充分發展,跨部門跨領域的解紛協調機制尚不健全。

三是政務服務有待優化。實體解紛平台布局和管理較為分散,線上服務有待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相關信息尚需充分共享。

四是能動保障有待加強。基層一線法治能力不足,糾紛排查化解專業隊伍缺口較大,多元解紛實體場所和智慧平台的建、管、維等缺乏財政預算保障。

為此,我們建議:

一、構建“全覆蓋”制度體系,提升糾紛預防化解的法制高度。盡快制定出台相關法規,重點明確各級黨政部門的職責分工,構建法律健全、制度完備、保障充分的矛盾糾紛預防化解體系。完善考核制度,以降低“萬人起訴率”為目標,加強地方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等建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等非訴解紛機制的作用,加快推進城鄉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建設。

二、構建“全鏈條”聯動體系,強化源頭排查解紛的統合力度。橫向實現多部門全過程對接,縱向構建社會各界全員參與的大排查大化解格局。完善分層分類“信息採集—主動處置—重點化解—統籌研判”的解紛體系,推進行政調解任務較重的部門成立行政調解委員會,加快在矛盾多發的領域設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推動仲裁辦事機構和商事調解組織改革,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吸納社會化多主體參與調解。

三、構建“全平台”服務體系,彰顯共建共治共享的人文溫度。統籌建立科技引領、智能高效、深度融合的全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台。推動各類矛盾糾紛線索和化解數據共享,構建24小時在線分類解紛系統,做到一個出入口全面歸集、一個分析口科學研判、N個業務口自動分流,形成“平台預警、部門報到、精准解紛、全鏈共治”的解紛機制,實現過程有通知、結果有反饋、疑難有解釋的閉環服務。同時,以群眾需求為導向,整合建立集中辦公、集約管理、集成服務的一站式線下實體平台。

四、構建“全要素”保障體系,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的服務精度。持續推動政府治理“減負”與多元解紛“增能”雙向發力,促進矛盾糾紛就地實質化解。一是提升基層治理專業化水平,科學構建規范治理體系﹔二是增強專職調解員配置,強化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支持各類專業力量參與多元解紛﹔三是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所需資金納入各級財政專項經費保障范疇,規范調解員及調解組織、實體和線上平台建設等財政預算最低保障標准,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公益性多元解紛服務,協同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來源:新華網文字實錄)

來源:統戰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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