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民革内蒙古区委会召开基层组织工作会议。民革内蒙古区委会副主委兼秘书长、一级巡视员洪冬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解读了《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2025-2026年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意见》及基层组织换届工作规范流程。
会议强调,要严格换届标准与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要提前谋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从人选酝酿到大会选举的全流程都要做到有章可循、全程留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形成梯次合理、优势互补的班子结构。要强化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纪律是换届的底线红线,要严格落实民革章程、内部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和换届文件精神,执行换届“十严禁”“十不准”要求,将纪律贯穿换届全程。要对照“四新三好”要求,选优配强班子,保障政治交接平稳有序。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吸纳政治坚定、能力突出的骨干进入班子,提升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与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