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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泽华委员:建议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提供法律支撑     王欣雨     2023年03月07日14:48

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系统重塑乡村风貌,不仅是乡村振兴的内在需求,也是惠及群众的民心工程。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四川省委会主委欧阳泽华提交了《关于开展农村建房管理立法的提案》,建议对农村建房立法,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和风貌管控提供法律支撑,压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抓好风貌管控,推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稳步提高。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房建设延续了“亲帮亲、邻帮邻”的传统,工匠带头、农户投工投劳,自己建造房屋。国家颁布实施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以后,宅基地、用地、三层以上农房建设等得到有效规范。但是,大多数农房均为两层及以下,农房建设管理缺乏有效抓手,农房整体建设质量偏低。

欧阳泽华指出,当前农房质量安全管控还有待加强。农房建设没有明确的五方责任主体,群众自主性较强,且农房建设点多面广、工期短,依靠有限的乡村干部对农房建设进行监管存在不确定性。他以四川省举例,抽样调查显示,四川省内多达382万栋农房房龄超过30年,即将进入隐患高发期,如何有效发挥政府的引导和鼓励作用,提高农民改造主动性,解决存量农房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待法律层面进行破题。

其次,农房建设风貌管控亟待提升。“火柴盒”、头重脚轻、瓷砖外贴、风貌杂乱无序、功能布局不合理的农房大量出现,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氛围不相适应,需要在立法层面进一步完善新(改扩)建农房的风貌管控要求。

当前,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缺少农房建设的条款,建设过程监管空白有待填补。

对此,欧阳泽华建议——

厘清监督管理职能。结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审批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乡村规划许可管理,住建部门负责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推行农房勘察设计制度。将勘察设计纳入农房规划建设许可的必要条件。明确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农民生活居住习惯和经济承受能力,组织编制满足农房防洪、抗震、防火等标准规范要求的农房建筑设计图集,无偿提供并指导建房户使用。同时,明确将选用建设部门免费提供的设计图纸或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结合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作为农户申请农房规划建设许可的前置条件予以审核审批。

探索建立农房建设奖补机制。参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最低补助标准,给予住房保障政策支持范围外的一般农户0.8万元/户的建房补助,促使农民主动改造,自觉报批报建,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风貌管控要求建设,解决存量农房安全隐患,提升房屋质量安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来源:团结报团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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