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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凯委员:健全一体化防控机制破解“化工围江”         2022年03月07日11:14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因江而兴的长江经济带集聚的人口和创造的地区生产总值均占全国40%以上。能否保护好母亲河,让一江春水向东流,事关民族发展大计。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8年、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武汉和南京召开座谈会,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把脉定向。

“经过多方治理,沿江地区生态环境面貌已经有了明显改善。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由于长江流域覆盖区域广、人口众多、经济发达、新业态发展迅猛、经济社会活动活跃,流域突发安全事件造成污染的风险仍然较高。”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付建华与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兴凯联合建议,健全长江流域安全环境风险一体化防控机制。

“化工围江”仍存在

不能让事故吞没发展成果

我国是世界第一化工大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达21万家。长江是黄金水道,加之周边矿产资源较多,干支流附近聚集了大批化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大量工业园区和尾矿库。

《生态治理蓝皮书:中国生态治理发展报告(2020~2021)》显示,长江经济带分布着化工企业14813家,主要集中在158个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和上千个市级园区中,化工园区遍布全流域。

“这些化工企业、园区和尾矿库有的距离江岸不足10公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对流域居民生命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都是沉重一击。”张兴凯举例说,2005年11月13日,位于松花江沿岸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同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作为世界上最繁忙的内河航道,长江大量来往的危化品运输船舶如果发生碰撞倾覆、爆炸、泄漏,也会直接造成类似污染。”张兴凯说。这类事件在国际海洋运输领域多有前车之鉴。上世纪70年代,美国“阿摩科·卡迪兹号”油轮意外倾覆,漏出的原油达22.4万吨,污染了近350公里长的海岸带,污染损失及治理费用达5亿多美元,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至今无法估算。

“除了船舶外,长江流域有大量‘穿江而过’的油气管道,跨江大桥上也来往着危化品运输车辆,若不把这些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几代甚至十几代人的努力都有可能功亏一篑。”

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城市采取“关、改、搬、转”等一系列措施防范化解化工产业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并取得显著成效,比如沿江化工企业、园区和尾矿库向内“退让一公里”。但在张兴凯看来,要想深层解决“化工围江”问题,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这还远远不够。

放眼全流域、着眼未来部门

协同一体化防控

“万里长江滔滔不绝,要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一原则,放眼全流域、着眼未来,健全安全环境风险一体化防控机制。”张兴凯说。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必将带动流域各类事故防控一体化、气象灾害与滑坡泥石流灾害防控一体化、洪涝灾害防控一体化、水资源调度与利用一体化、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度指挥一体化。

张兴凯提出,横向建立健全包括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水资源调度利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行业领域融合的安全环境风险一体化联防联控机制。在国家层面,建立健全国家防总、国务院安委会等议事协调机构间的协调机制,以及各主管部门间的一体化联防联控机制;在省、市、县层面,形成涉安全环境事件防控及应对部门的一体化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开展联合监管和执法试点。

“纵向推动建立健全全流域、跨行政区的行业领域安全环境风险一体化联防联控机制。在应急管理跨行政区之间、生态环境保护跨行政区之间、水利跨行政区之间、交通运输跨行政区之间、气象跨行政区之间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探索同行业领域部门间异地交叉监管执法。”张兴凯说。

张兴凯建议,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健全全流域安全环境数据信息与突发事件指挥调度平台,打通包括全流域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电力、气象等部门的安全环境与应急处置数据信息,健全数据信息共治、共享制度,实现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的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应急物资和力量调度指挥。

张兴凯建议,制定全流域一体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风险源、应急物资和应急力量普查调查,进行针对安全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与应急能力评估;制定针对全流域重特大安全环境突发事件的总体应急预案和针对生产安全事故、生态环境事件、滑坡泥石流灾害、江河堵塞等专项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全流域专项应急预案与各级政府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衔接。

此外,张兴凯建议,建立全流域安全环境突发事件跨行政区、跨部门的应急演练制度,建立针对安全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与应急能力、重大危险源与重大风险源、应急物资与应急力量的定期评估制度,至少每两年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牵头进行一次评估,针对重特大安全环境突发事件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评估结果修改针对安全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充实应急物资,提升应急能力。

“建立健全长江全流域跨部门、跨行政区域安全环境风险一体化防控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江清水定能绵延后世、惠泽人民。”张兴凯说。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作者:徐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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