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高产的耕地不长庄稼,却长期闲置、长满荒草,这种广泛存在于多个省市的耕地抛荒问题,不可小觑,亟待破题。
原因主要有:
一是种粮比较效益下降。虽然国家对粮食收购有最低保护价,实施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以及取消农业税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普遍上涨,导致农业生产成本不断增加,农民持续增收困难。种粮比较效益不如外出打工收入,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离乡务工,留下年老体弱的在家务农,形成大量耕地无人耕种现象。
二是土地流转机制缺陷。现行土地流转机制缺乏灵活性,可操作性不强,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不愿流转”和“不能流转”现象。对尚未及时流转而闲置抛荒的耕地,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发放各种农业补贴均以农户承包面积为依据,未与实际种植情况挂钩。
三是水利设施功能弱化。生态环境变化和自然灾害频发,一些农田水系和耕作层面遭到破坏,水利设施整体功能弱化,影响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四是征而不用导致抛荒。一些地方的高产良田被相关单位征地收储,但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没有进行开发建设,导致土地抛荒闲置。
建议:
第一,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实行目标考核,及时遏制耕地抛荒现象。同时,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营造珍惜耕地的氛围。
第二,完善机制。探索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按需调剂耕地余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对规模承包开发荒地荒田的,优先安排土地复耕项目和开发种植项目,优先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三,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对水利设施开展普查,了解现有水利设施运行情况及发挥作用情况。加大投资投劳力度,进一步提升水利设施抗灾能力。
第四,严格兑现奖惩。对征而不用、闲置土地的责任单位,收取一定的土地闲置费;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使用的,依据相关法规予以收回。把涉农补贴从按承包面积发放转向按实际耕种的面积与产量发放。
第五,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通过种植制度的创新和品种改良,提高复种指数,优化生态环境,提升农户集约经营水平。引导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以及种田能手、科技人员,发挥地方优势,调整种植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现代高效农业。
(曹光鑫,民革安徽省宣城市委会第四支部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