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页
民革中央网站>>专题
刘小兵代表:建议制定财政法 规范政府财政行为     东方网 毛丽君 曹子琛    2018年03月05日10:17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曹子琛3月4日报道:今天下午,上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集中酝酿并提出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刘小兵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立法应涵盖所有的财政资金,规范政府财政行为。

“党的十八大提出在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而财政活动还缺乏一部基本的上位法,对政府的财政活动进行规范。”据刘小兵介绍,基本法方面,有预算法,但预算法主要是管理方面,只涉及到收支流量,没有涉及到整个政府的财政活动;在收入方面,比如说税收,19部税法只有6部是经过人大制定,还有13部是国务院制定的,还有很多收入方式都没有法律;在支出方面,目前一个政府采购法,其他转移支付各个方面都没有相关的法律,“现在法律空白还是比较多的。”

刘小兵说,目前财政的立法尚未涵盖所有的财政资金,仅涉及到收支没有涉及到资产,只涉及到流量没有涉及到存量,具体的收支方面有很大的空白,“这些问题存在会导致什么后果呢?主要有三个。一是财政的规模很容易扩张,因为没有法律约束,就会导致经济活动因为政府管得太多而失去活力,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因为政府有些财政活动缺乏法律约束,容易造成公平和效率不足,没有全面考虑整个社会的意见。三是由于缺乏法律约束,我们政府财政活动容易滋生腐败。”

对此,刘小兵建议制定财政法,通过立法,对所有财政活动,对流量资金、存量资金、收入、支出、管理等各方面进行法律约束,在这个基础上,各部门再去制定各自的部门法。

专题推荐

  • 民革十四届三中全会
  • 孙中山与黄埔军校——纪念黄埔军校建校100周年学术研讨会
  • 2024全国两会民革参政议政专题
  • 新开局 新面貌 新作为聚焦民革十四届二中全会
  • “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专题报道
  • 民革小小图
  • 组织换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