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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與政黨創設         2026年04月01日23:17

孫中山創建了中國近代第一個民主革命團體——興中會、中國第一個資產階級政黨——中國同盟會,指導建立中國國民黨並進行多次改組,參與推動愛國華僑社團美洲洪門致公堂向中國致公黨的轉型。

從興中會到同盟會

中國政黨的萌芽始於1894年孫中山在檀香山創立的興中會。孫中山出生於廣東,早年赴檀香山求學,后又在香港學醫,深受西方教育影響,為了祖國的前途和命運,苦心求索救國門徑。1894年11月24日,孫中山在檀香山發起成立興中會,倡明成立興中會的政治目的在於“專為振興中華”。

1895年2月21日,孫中山在香港與楊衢雲的香港輔仁文社合並成立興中會總會,以檀香山為分會。孫中山重訂《興中會章程》為《香港興中會宣言》,詳列會名、本旨、志向、人員、交友、支會、人材、款項、公所、變通等10款,對興中會的名稱、政治宗旨、領導班子、入會程序、組織架構、經費收支、辦公地點等作了詳細規定。興中會成立初期,會員由20余人發展到100余人,孫中山多方籌措6000多美元作為活動經費,一方面積極在華僑中開展反清革命宣傳、組織不斷擴大,另一方面聘請外國教官開展軍事訓練、准備回國進行反清起義,可以說已初具革命政黨的雛形。

興中會的反清革命活動,在全國及海外產生了很大影響,推動了華興會、光復會等一大批資產階級革命團體的相繼成立和中國民主革命高潮的興起,為整合革命力量、創建一個全國性的資產階級革命政黨在思想上、組織上和基本力量上作了准備。1900年惠州起義失敗后,孫中山努力重新建立適合領導全國革命運動的政黨。1903年8月,孫中山在東京青山創設革命軍事學校。1905年夏,孫中山在日本同華興會、光復會等革命團體代表及留學生代表黃興、宋教仁、陳天華等一起,商談建立統一的革命組織問題,得到黃興等人的一致贊同。7月30日,孫中山召集黃興、宋教仁等留學生中的革命分子和宮崎寅藏等日本志士在東京召開同盟會成立籌備會。8月20日,召開正式成立大會,到會者百余人,會議通過了《軍政府宣言》《中國同盟會總章》和《革命方略》等文件。《中國同盟會總章》共24條,開宗明義地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的政治綱領﹔規定總會設於東京,在國內和海外建立支部,入會者要遵守會章、立盟書、繳會費﹔按三權分立原則組成了領導機構,設總理一名,由全體會員四年一次投票公舉。會后,同盟會完善組織架構,將《中國同盟會總章》中的執行部和議事部細分為執事部、評議部和司法部,發行《民報》作為機關刊物。孫中山后來在《建國方略》中回憶:“及乙巳之秋,集合全國之英俊而成立革命同盟會於東京之日,吾始信革命大業可及身而成矣。”

從致公堂到致公黨

孫中山與中國致公黨的創設有著密切淵源。孫中山曾先后四次來到美國宣傳革命思想,為洪門致公堂播下了革命種子,推動了致公堂由堂改黨,為中國致公黨在海外的誕生作了重要的准備。

1895年,孫中山在香港成立興中會總部時得到洪門人士的積極配合與協助。1904年,孫中山加入海外洪門組織並對洪門進行改造。1905年2月,孫中山與舊金山洪門致公總堂盟長黃三德著手改組致公堂,改編致公堂《大同日報》,重訂《致公堂章程》,實行致公堂總注冊,推動美洲同盟會與致公堂聯合,將致公堂納入革命陣營,推動其成為適應革命目的、組織形態嚴密的革命政黨。孫中山新訂的《致公堂章程》包括綱領、權限、專責、保衛、薪俸、進款、支款、辦法等8章80條,改革了傳統組織的架構,建立層級分明的總會、支會體系﹔打破了舊式幫會的分散狀態,設立領導人由會員推選的制度﹔明確了資金用途,要求會員繳納會費以支持革命活動,嚴格了組織紀律,禁止內部爭斗﹔同時呼吁全球華人大團結,建立跨國聯絡機制,形成反清統一陣線。孫中山在《美洲華僑致公堂宣言書》中,強調了致公黨扎根於中華民族之中“凡我華人足跡所至者,又何處無致公堂共濟黨之黨員也”,闡明了致公堂的兩大主張,即“以平和手段,求完全純正之改革,驅逐滿虜,實施民政,以易暴君污吏之制,一也﹔恢復我自由,繼續我固有文化,復以列邦政俗相參,以成最文明之國家,二也”。這些,為中國致公黨的成立奠定了組織基礎和思想准備。

辛亥革命前夕,孫中山赴加拿大宣傳革命方略,為國民革命籌款。1911年2月,孫中山在溫哥華設立“洪門籌餉局”。1911年6月,美洲洪門籌餉局成立后,孫中山為籌餉局手訂緣起、章程及革命軍籌餉約章,並頒布《洪門籌餉局緣起》和《革命軍籌餉約章》兩個文件。辛亥革命成功后,1912年,美洲致公堂領袖黃三德親自率團從美國回國,向孫中山提出正式成立致公黨並在國內立案開展活動的要求,但是被孫中山拒絕。孫中山其意是辛亥革命既已成功,洪門致公堂就無需另起爐灶、另立政黨,應該接受改造,逐漸融入自己創建的中華革命黨。從“二次革命”失敗到護法運動時期,孫中山與致公堂的關系逐漸疏離。1925年10月10日,五洲洪門第四次懇親大會在舊金山召開,以洪門致公堂為基礎改堂為黨,海外第一個華僑政黨——中國致公黨誕生。

成立國民黨

1912年元旦,中華民國建立。3月,孫中山正式公布《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在制度上效法西方議會民主制度,實行三權分立,允許結社組黨。8月25日,宋教仁在黃興的支持下,以同盟會為基礎,聯合統一共和黨、國民公黨、國民共進會、共和實進會,在北京成立國民黨,孫中山被推舉為理事長,黨務由宋教仁主持。在1912年11月開始的第一次國會選舉中,國民黨以絕對優勢獲勝,宋教仁躊躇滿志,准備以國會多數黨的身份出面組織“責任內閣”。然而,隨著袁氏當國,1913年3月20日在上海車站針對宋教仁的一場暗殺,宣告了資產階級“議會政治”在中國的破產。

孫中山為首的資產階級革命派看到了理想的政黨政治與殘酷的政治現實之間的鴻溝,遂組織力量發動“二次革命”,但終因實力對比懸殊而失敗。“二次革命”失敗后,孫中山出走日本,認為“二次革命”的失敗主要在於國民黨內部人心渙散,因而決心重新集結革命力量,繼續開展反袁斗爭。1914年7月8日,孫中山在東京正式成立中華革命黨,自任總理,通過了《中華革命黨總章》《中華革命黨宣言》《革命方略》和《誓約》等文件,明確規定中華革命黨的綱領是“以實行民權、民生兩主義為宗旨”“以掃除專制政治,建設完全民國為目的”。為了克服過去國民黨內的組織渙散等弊病,孫中山在建立中華革命黨時,決定採取秘密活動方式,總理有權處理黨內一切事務,黨員須對總理宣誓並按指模,絕對服從命令。

其后,孫中山先后領導了護國運動和護法運動,均遭失敗。經過認真而痛苦的思索之后,孫中山認識到,隻有加強革命黨的建設,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推翻軍閥專制統治。為此,1919年10月10日,孫中山正式將中華革命黨改組為中國國民黨,並公布《中國國民黨規約》。《中國國民黨規約》恢復了“三民主義”的政治綱領,以鞏固共和,實行三民主義為宗旨﹔整頓了組織架構,本部設立總務、黨務、財政三部,規定“從前所有中華革命黨總章及各支部通則,一律廢止﹔所有印章圖記,一律照本規約所定,改用中國國民黨名義,以昭統一”﹔改革了活動形式,由中華革命黨的秘密組織形式轉為公開,同時放寬了對總理宣誓並按指模等苛刻的入黨條件以廣泛吸收黨員。這次孫中山改組國民黨,把原來沒有參加中華革命黨的許多國民黨人聯合起來,但由於積弊仍多,依然無法在中國革命中發揮重大作用。1920年,孫中山在陳炯明的擁護下,打起了第二次護法運動的旗幟,但1922年6月,陳炯明叛變,炮轟總統府,第二次護法運動失敗。

在幾經周折之后,孫中山感到:“國民黨正在墮落中死亡,因此要救活它,就需要新血液。”正在孫中山孤立無援、苦苦尋求革命出路的時候,中國共產黨、共產國際、蘇聯政府及時伸出援助之手。陳獨秀、李大釗和共產國際駐中國代表馬林多次拜訪孫中山,向他建議改組國民黨,以廣泛聯合工農大眾開展革命。1922年9月6日,孫中山在上海召開有陳獨秀等共產黨人參加的改組國民黨會議,成立國民黨黨務改進起草委員會,開始改組國民黨的工作。1924年1月20日至30日,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廣州召開,會議通過了《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重新解釋了“三民主義”,實際確立了“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與中國共產黨提出的民主革命綱領相一致,成為國共合作的政治綱領。大會同意共產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將國民黨改造成為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聯盟的政黨。國民黨“一大”完成國民黨改組的任務,標志著以國共合作為基礎的革命統一戰線的正式建立。

(來源:團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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