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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紅旗委員:讓高校和企業在成果轉化中實現“雙贏”         2024年03月11日08:54

“近年來,我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律及系列政策的逐步落實,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取得了顯著成效。”今年全國兩會上,長期關注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問題的全國政協委員、民革中央副主席、湖南省科協主席田紅旗再次就此提出建議,呼吁進一步深化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實施,推動高校和企業在成果轉化中實現“雙贏”,提升協同創新整體效能。

田紅旗曾擔任中國工程院副院長、中南大學校長,長期從事教育科研工作,對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難點堵點痛點有著深入研究。“盡管法治保障不斷健全,但也要正視當前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首先是高校-企業-市場科技成果轉化的對接機制依然不暢,高校有很好的創新成果卻不知道誰迫切需要,而企業、社會急需的創新成果也不知道在哪些高校可以找到。其次,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價值評估也不夠健全,實現科技成果的商品化、產業化的路徑較少。此外,企業對知識產權的重視不夠,對成果轉化的合規性管理能力不足,企業因其自身的債務等風險導致的誠信、毀約乃至欺詐等,使高校利益受到侵害,高校科技成果涉外轉化的風險管控問題,也值得高度關注。

在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過程中,高校自身存在的問題同樣不容忽視。“要高度關注高校科技成果的市場契合度問題。”田紅旗分析指出,一是高校科研人員更熟悉其科技成果的技術價值,對其市場價值的把握度不夠擅長﹔二是高校科技成果的供給與企業需求還存在偏差。

如何進一步深化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法治實施?田紅旗建議,一方面要繼續完善以民法典為基礎的民商事法律和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不斷完善促進企業合規的法治建設,健全企業轉化高校科技成果的合規規范和指南,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風險預警機制和防范機制。同時全面加強科技成果轉化的企業軟環境建設和企業承接成果轉化的制度建設。

另一方面,從國家層面,田紅旗建議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規范性對接平台。具體舉措包括給予高校相應權限,及時發布學校教師的科技成果﹔給予已合規企業相應查看權限,發布成果轉化需求,健全企業與高校對接的溝通協調機制。同時也應加強與優化評價體系與平台,確立專利成果市場化導向,提升教師科技成果轉化積極性。持續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引導支持高校更加主動地創造和轉化高質量科技成果,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合法、有序、高效地得到實施,更好地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科技成果轉化是科技創新全過程的“最后一公裡”,成果轉化是否順利,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科技創新的成敗。“科技成果隻有用起來才能‘活’起來。”田紅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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