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生育率現象在全世界范圍內的蔓延引起了政府部門、學術界以及社會大眾的擔憂。如何提高民眾的生育意願、促進生育率回升是一些低生育率國家長期以來重要的人口政策議題。進入21世紀以來,北歐五國(丹麥、挪威、瑞典、芬蘭和冰島)的生育率出現了幅度較大且持續時間較長的一段回升現象,並維持在較高的水平上,但近些年卻又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其背后的原因錯綜復雜。深入剖析北歐五國生育率變動特別是生育率回升的原因對准確判斷我國生育率未來走勢和提升空間具有重要的實証價值,也對完善我國相關的人口及配套社會經濟政策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北歐五國生育率變動趨勢分析
早在19世紀末期,北歐五國就率先開始了生育水平由高到低的持續生育轉變進程,並且於20世紀七八十年代就徹底完成生育轉變,此后總和生育率一直在更替水平之下徘徊。與其他完成生育轉變的發達國家相比,北歐五國的總和生育率是相對較高的,但在20世紀末21世紀初,北歐五國的總和生育率出現了較為明顯的下降,其中,瑞典的總和生育率更是一度降至1.5左右,險些跌入所謂“低生育率陷阱”。不過在進入21世紀之后,北歐五國的生育率便相繼出現了幅度較大且持續時間較長的一段回升之勢,十分引人注目。
如圖1所示,冰島、挪威、芬蘭總和生育率的連續回升之勢基本都始於2002年左右,結束於2009年左右,持續約7年之久。其中,冰島的總和生育率從1.93的高水平進一步回升至2.22,反彈到更替水平之上,且持續了約3年時間﹔挪威的總和生育率從1.75回升至1.98﹔芬蘭的總和生育率則從1.72回升至1.87。瑞典總和生育率的回升幅度最大、歷時也最長,其總和生育率從1999年的1.51一直攀升至2010年的1.98,回升趨勢持續了十多年,總和生育率回升了30%以上。丹麥總和生育率的變動趨勢可以用“一波多折”來形容,生育水平處於多次升降的交替之中,總和生育率先是從1990年的1.67波動上升至1995年的1.81,接著又波動下降至2002年的1.72,此后同北歐其他四國一樣,出現了較長時間的一段連續回升之勢,歷時約6年,於2008年達到1.89。此外,從圖1中還可以看出,北歐五國在經歷了持續且大幅度的回升之勢后,在近些年又紛紛迎來了一定程度的下降之勢。其中,挪威和芬蘭的下降幅度相對較大,總和生育率降到1.5以下,丹麥、瑞典和冰島的下降幅度則較小,總和生育率依然維持在1.7左右,而且丹麥的總和生育率依舊延續了波折的特色,在2013—2016年間又出現了一小段回升之勢。
二、北歐五國生育率回升且保持相對較高水平的原因分析
北歐五國的總和生育率之所以能夠出現較長一段時間的大幅度回升,且長期保持在相對較高的水平上,並非單一因素就能解釋的,而是經濟、社會、文化、觀念、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相互配合、共同作用的結果。
1.極高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人類發展指數(Human Development Index,HDI)通常被用來綜合測量一國(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劃分標准,人類發展指數在0.8以上為極高人類發展水平(Very High Human Development)。不少研究表明,伴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升,一國(地區)的總和生育率並非一直處於持續下降之中,特別是當一國(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已經達到極高水平之后,其總和生育率便會出現較為明顯的回升趨勢。
有學者繪制了現階段總人口在500萬以上的國家(地區)人類發展指數與總和生育率的關系圖(見圖2),並採用多種曲線擬合這兩者之間的數量關系,擬合結果顯示隨著一國(地區)的人類發展指數越來越高,總和生育率先是逐漸下降到較低水平,然后當人類發展指數達到0.8以后,總和生育率將基本穩定在1.67以上,而當人類發展指數超過0.9以后,總和生育率甚至會呈現出一定程度的回升和上揚。北歐五國早在1990年HDI就已經超過0.8,此后仍處於持續提升之中,現階段都已達到0.95左右。經濟社會發展長期處於極高水平無疑為北歐五國生育率持續回升以及保持在較高水平奠定了重要基礎。
2.積極向上的經濟形勢
短期的經濟形勢也對生育率的變動有著較強的形塑力量。已有研究以及世界各國的生育率變動實踐已經多次証明,當經濟形勢呈現積極向上之勢時,人們的工資水平普遍較高,整個社會的失業率較低,民眾對於未來生活的預期便會比較積極樂觀,從而對生養子女產生更大的信心,並更願意也更有底氣將生育意願付諸於行動,進而會抬升整個社會的生育水平﹔反之,當經濟形勢已展現出衰退之勢,或十分波動且充滿不確定性時,民眾對於未來生活的預期便會比較消極悲觀,生兒育女被認為可能會加重日后的經濟困難、降低生活質量,從而整個社會的生育水平將會比較低迷。
圖3展現了北歐五國1990—2020年人均GDP的變動情況,將其與圖1所展現的北歐五國總和生育率的變動趨勢結合起來看,能夠發現明顯對應的階段性特征。1990—2000年間,北歐五國的人均GDP處於相對較低水平的徘徊波動之中,而這一時期北歐五國的總和生育率則處於下降之中﹔2000—2008年間,北歐五國的人均GDP呈現出明顯且幅度較大的抬升之勢,經濟形勢積極向上,經濟前景一片大好,而這一時期也正是北歐五國總和生育率出現明顯且連續的回升之勢的階段﹔2008年之后受到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北歐五國的人均GDP呈現出大起大落、徘徊不前的衰退之勢,與之相對應,北歐五國的總和生育率在此之后也相繼步入新一輪下降之中。
3.全方位、高水平的性別平等狀況
北歐五國不僅整體性別平等程度位於世界前列,而且其社會內部各個領域的性別平等程度都比較高,幾乎沒有性別平等的“短板”。之所以能夠實現全方位、高水平的性別平等狀態,是因為北歐採取了保障女性勞動參與、減輕女性兒童照料負擔、幫助女性平衡家庭與工作、推動社會各領域性別平等程度不斷提升的一系列政策。
在這些政策的共同作用之下,從公共領域來看,自2000年以來,北歐五國女性的勞動參與率不斷提升,近些年都高達70%以上,15—64歲的挪威女性就業率已非常接近男性的就業率。已有研究表明,女性勞動參與率與生育率之間呈現正向關系。北歐五家生育率的回升與女性的高就業率有著密切聯系,南歐和東歐國家則是反面案例,女性就業率低,生育率也低。從私人領域來看,北歐五國的男性對傳統性別觀念以及“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性別分工體系的認同度不斷下降,越來越接受現代平等的性別觀念,承擔了包括兒童照料在內的較多家務勞動。相關調查數據顯示,北歐五國男性與女性在家務勞動中的貢獻比例最接近,尤其在瑞典、挪威和芬蘭,男性承擔的家務勞動已接近一半,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日本和韓國,80%左右的家務勞動都由女性一人承擔。
4.大力度的生育養育支持政策
除了擔心生育行為可能導致工作中斷、影響個人職業發展以外,生育子女后在兒童養育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還有金錢也是抑制人們生育意願的重要因素。北歐五國通過營造大力度的生育養育支持政策環境,有效化解了民眾生育的“后顧之憂”,從而有效助推了生育率的長時間、大幅度回升。
具體來說,第一,北歐五國在經濟上直接給予兒童養育可觀的資助和補貼。例如,瑞典從1948年以來一直實行兒童津貼制度,每個兒童16歲之前都可以按月領取津貼,並且中小學教育完全免費,在外寄宿的學生每月還可以得到住房補貼。第二,北歐五國的生育養育支持政策非常重視父親參與,在育兒假、陪產假等政策上的設計都強調父親的作用。例如,芬蘭於2017年推出“爸爸時間”運動,各媒體大力宣傳爸爸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旨在促進爸爸們多休產假、家庭假等。第三,北歐五國都由國家出面提供了種類繁多且高品質的兒童照料服務。例如,丹麥的兒童照料服務都由地方政府負責組織和實施,24周到6歲的兒童都可以享受當地機構的兒童照料服務,而且為保証服務質量,隻有受過專門訓練並經政府批准的保育員才能參與兒童照料服務。第四,北歐五國均出台了一系列為兒童養育提供更多時間支持的政策。例如,瑞典推行彈性工作時間,法律規定,1歲半以下兒童的父母每天可以隻工作6小時或者全休,8歲以下兒童的父母每天可以減少四分之一的工作時間,並且在此期間企業不得解雇員工。
5.開放多元、生育友好的社會文化氛圍
由於個體的觀念與行為通常嵌入在社會情境之中,因而民眾的生育意願和行為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所處社會環境中與生育相關的文化氛圍,或者說社會規范和社會心態的影響。北歐五國開放多元、生育友好的社會文化氛圍無疑對生育率的持續大幅回升以及保持在較高水平有著不容小覷的“催化”作用。
北歐五國開放多元、生育友好的社會文化氛圍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北歐五國比較注重塑造“回歸家庭”的文化,注重回歸家庭、享受家庭生活的文化氛圍使得民眾願意將更多精力投入到子女養育以及與家人互動之中。例如,丹麥社會形成了一種“Hygge(Hoo-guh)”文化,即“再家庭化”的風尚。這種文化氛圍鼓勵丹麥人從日常的忙碌工作中抽身,回歸家庭,與關心的人一起放鬆並享受生活。在丹麥人的思想觀念中,工作和勞動是為了更好的生活,而非生活的全部,這種重視家庭、家庭友好的文化氛圍更容易提高個體的幸福感,給個體更多與家人相處的時間,從而提高了民眾的生育意願水平。第二,北歐五國的婚育觀念非常開放且多元,同居、婚外生育乃至丁克家庭、同性家庭、代孕、收養等一系列行為都被社會認可為個人生活方式的自由選擇,而且諸如單身女子人工授精生育、同性家庭通過代孕方式實現“生育”、非婚同居生育等,都被認為是婚內生育的有效補充形式。例如,挪威、丹麥有超過一半的生育發生在婚姻關系之外,冰島更是有70%以上的生育都屬於婚外生育,瑞典逐漸寬鬆的同性婚育政策讓更多同性戀者能夠締結婚姻,並通過人工輔助生殖技術實現生育。
總而言之,在經濟社會已經發展到足夠高的水平的大背景下,積極向上的經濟形勢、全方位且高水平的性別平等狀況、大力度的生育養育支持政策、開放多元且生育友好的社會文化氛圍,以及生育年齡推遲進程的放緩合力促成了北歐五國生育率的持續回升和明顯反彈。然而,這種回升和反彈之勢並未長久地繼續下去,如圖1所示,北歐五國自2010年前后紛紛迎來了生育率的新一輪下降。這一波動與近些年經濟社會形勢的變動有關:首先, 2007—2009年的世界金融危機導致了全球范圍內的經濟大衰退,失業率上升、勞動力市場不安全、消費者信心下降、金融不確定性增加、國家收緊與兒童生育養育相關的福利政策等因素都壓抑了民眾的生育意願﹔其次,隨著信息技術的大發展,借助互聯網提供的廣泛且便捷的傳播渠道,消極的生育觀念在人群中大肆蔓延,並逐漸形成一種社會壓力和低生育文化。例如,芬蘭是歐洲無孩率最高的國家,這與越來越多的人在臉書(Facebook)以及其他社交媒體上捍衛和推廣無孩生活方式有關。
三、北歐五國經驗對中國的啟示
中國已經步入並將長期維持在低生育水平階段。目前,中國的生育意願在全世界范圍內已經處於較低水平,從生育意願到實際生育行為的轉換比例也較低。中國的生育模式表現出低生育水平下的同質性,即普遍生育一個孩子,多孩比例低。而且在普遍少生的背景下,受第二次人口轉變的影響,不婚不育現象越來越多。但是,中國還未建立起友好型的宏觀生育環境,不利於生育意願和生育水平提高的因素普遍存在,例如,0—3歲早期托幼服務尚未全面建立起來、傳統性別分工模式和觀念根深蒂固、全社會對兒童教育的過度追求導致集體以及高育兒成本、城市快節奏的生活讓青年群體無暇顧及婚育。不過與此同時,中國的生育水平尚有提升的空間、條件和文化,例如,中國民眾依舊是普婚普育的、中國仍然是一個重視家庭的國家、中國內部不同地區不同人群的生育意願和生育水平還是有一定異質性的。由於生育意願變化比較緩慢,且一旦形成難以逆轉,因而中國應抓緊目前的時機,趁生育意願尚未降至更低水平,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政策,促進有生育意願的人群成功將意願轉化成行為。
縱觀北歐五國的生育率變動歷程及其發展經驗,要提振生育意願、提升從生育意願到生育行為的轉化率,需要打出一套政策“組合拳”來切實降低生育養育成本,讓青年群體真正富足起來、幸福起來,輕輕鬆鬆地步入婚姻、高高興興地生兒育女。
1.提供普惠性、高質量的0—3歲托育服務應成為生育配套支持政策的重中之重
應加快推進0—3歲嬰幼兒托育服務體系的建設,降低家庭照料成本。目前,0—3歲托育機構較少,主要為私立機構,收費偏高,同時大部分家庭對托育機構缺乏信任,托育意願低。要加強0—3歲托育服務供給側的改革,建立以政府為主體、企業、社區、第三方組織等參與的普惠式托育服務與個性化托育服務相結合的服務體系,為不同年齡段的幼兒家庭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要完善保育教育人才培養機制,注重托育服務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提供高質量、可信任的托育服務,切實解決家庭的幼兒照料困難,提升家庭的托育意願,進而提振民眾的生育意願。
2.將性別平等理念融入政策設計中,全面提升整個社會的性別平等水平
政府應該盡快在兒童撫育、勞動就業以及養老支持等一系列公共政策的設計和制定過程中,充分納入性別平等理念,持續推進社會各個領域的性別平等,營造男女兩性全面、平等發展的文化氛圍和社會大環境,引導包括政府、社會、企業,尤其是男性在內的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和分擔家庭的生育、養育責任,幫助中國女性實現工作與家庭之間的平衡,從而實現維持適度生育水平與充分挖掘女性勞動力價值以應對快速老齡化及勞動力規模縮減挑戰的雙贏。
3.構建全方位降低家庭生育養育成本的綜合支持體系
生育支持並不是一個單一的、孤立的政策,也不是某一個部門能夠獨自完成的,而是一套由多個政府部門和多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綜合支持體系。這套體系的構建目標是從多個維度降低家庭生育養育的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創造生育友好和養育友好的社會環境。具體來說,應該在就業、稅收、住房等直接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領域制定有利於減輕有孩及有多孩家庭經濟壓力的政策﹔通過完善生育保險制度,減少生育直接產生的費用(如產前檢查、住院分娩等),保障生育養育期女性的經濟收入﹔在住房購買、租賃方面制定優惠政策,向二孩和多孩家庭傾斜﹔在教育領域,通過廣泛深入地宣傳倡導,塑造健康的教育文化,摒除全社會對教育過分重視和過度追求的風氣,減輕家庭的教育壓力。
4.營造生育友好的家庭文化以及工作文化氛圍
中國是一個重視家庭的國家,家庭一直是個體抵御外部風險的重要陣地。但是在外部多重壓力的擠壓之下,人們在家庭生活中投入的時間越來越少,無法享受到家庭生活帶來的愉悅。加班已成為現代社會各行各業的常態,嚴重壓抑了青年群體的結婚和生育意願。政府應該充分利用豐富的現代媒體,通過多種途徑,重振家庭文化,鼓勵人們從日常的忙碌中回歸家庭,和家人一起放鬆並享受生活,真正使工作與家庭的平衡在政策和觀念上達到一致。此外,政府和企業應共同創造一個健康的市場環境,政府可以通過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扭轉不健康的競爭文化,鼓勵良性競爭,企業也應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與政府一起推動工作時間的縮減,降低青年群體的工作壓力。
5.實現生育政策的包容性,保護生育觀念、意願和行為的多樣性
應全方位、多層次實現生育政策的包容性,無論在思想觀念層面還是在具體的政策制度層面,都應徹底接納和包容婚育文化轉型時期多樣化的婚育觀念和行為,充分尊重和支持婚育主體差異化的選擇和多元化的需求,減少原有生育政策中行政干預和約束的成分,增加服務和支持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挖掘和保護育齡人群的生育潛力。目前,主流的社會環境和文化對多樣化婚育行為的容忍度較低,要改變現狀,首先要改變長期以來政策層面的區別對待,比如對未婚母親的區別對待。應該以孩子為主體提供各種公共服務,真正實現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此外,還可以通過各種媒體加強宣傳,引導全社會形成開放包容的婚育觀念和態度。■
(陳佳鞠,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人口研究》編輯﹔靳永愛,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副教授/責編 張 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