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6日電(記者 呂東浩)“証照分離”是有效破解企業“辦照容易辦証難”“准入不准營”,推進營商環境法治化、便利化的重要舉措,帶來的是政府部門審批模式的變革、審批流程的優化和監管手段的創新。
全國政協委員、大連市副市長溫雪瓊指出,盡管“証照分離”改革通過取消部分審批事項、審批改備案或告知承諾的方式,把一些審批項目進一步簡化甚至取消,但在實際操作中,企業的獲得感並不強。
溫雪瓊坦言,目前存在的“缺憾”主要包括:從政府部門來看,取消的審批改為備案,納入“多証合一”登記,缺少有效的法律法規保障和信息認領機制﹔“証照分離”改革后,為防止審批與管理脫節,確保無縫銜接、不留死角,將更多的事前審批變為了事中事后監管,但因缺乏統一的、跨部門跨層級的監管平台,不僅監管手段弱化,監管部門還可能面臨相關法律風險。從企業角度來講,有些審批改為備案后,仍然需要到有關部門“辦手續”,“放得不徹底”的問題仍然存在﹔許可改備案、備案改承諾后,企業無“証”在手,在面臨各類檢查、法律責任方面往往存在擔憂情緒。
溫雪瓊建議,應在國家層面明確“証照分離”改革、“多証合一”改革的法律地位,科學區分“審批”與備案,限制需要備案的范圍,完善行政備案的程序規則,對備案進行統一規范,進一步明確“備案”的性質和管理責任。統籌“証照分離”改革相關部門出台“減証”之后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建設跨部門、跨層級的信息共享平台,明確“雙告知”信息認領機制,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上升到法律法規層面,進一步明確執法主體和監管對象的責任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