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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生:公路收費得改改了     人民政協網    2019年03月11日11:12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 江迪)“2004年國務院制定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對於規范和促進收費公路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面對新形勢,《條例》的不足已經凸顯,應盡快修訂。”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玉生表示。

會前,江蘇省政協組織召開住江蘇全國政協委員座談會。會上,江蘇交通系統的同志反映《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不足,引起了李玉生的注意。

經過與相關從業人員的多次溝通,李玉生了解到:現行《條例》不適應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和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新要求。按照《預算法》等的要求,地方政府為收費公路發展舉借債務採取發行收費公路專項債券形式,並以車輛通行費收入償還。這徹底改變了現行《條例》“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融資模式。未來5-10年,隨著新建公路向中西部地區和山嶺重丘地區延伸,建設成本提高,項目收益下降,融資難度加大。不少收費公路項目按現行收費標准和收費期限難以獲得投資回報,導致社會資本投資意願不強。

李玉生注意到,現行《條例》的有關制度無法適應高速公路長期養護管理的客觀需要。高速公路作為重要基礎設施,其建設、管理、養護、運營需要持續、大量的資金投入。經過30年快速發展,高速公路網已基本成型並不斷完善,未來養護任務越來越重,保障養護和運營管理資金成為必須解決的現實問題。目前收費高速公路養護管理資金從通行費收入中解決,非收費普通公路養護管理資金通過燃油稅資金解決。在燃油稅難以滿足普通公路養護資金需求的情況下,根本無力保障高速公路的養護管理需求。一旦高速公路到期停止收費,將立即陷入“無錢養護”的困境。

“現行《條例》施行已有15年,全國上世紀90年代前后建成的收費公路陸續到期,收費公路的債務風險和未來養護資金的保障問題需要解決,交通運輸部已從2015年啟動了《條例》的修訂工作,但力度還不夠。”李玉生表示。

李玉生建議,由司法部盡快牽頭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或者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制定相關的法律。在目前財政資金優先解決基本公共服務,尚不能保障高速公路養護資金的情況下,建議《條例》規定對高速公路到期后實行低標准的養護性收費。一方面,建議加強收費公路相關企業的內部管理和收取資金的使用監管,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明確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除公開收費標准、收費年限外,還應公布收支情況,接受公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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