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網北京3月7日電(人民政協報記者 照寧)近兩年,我國各地在推進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登記備案過程,發現部分參保人員存在重復參保、重復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等情況。有些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在居住地參加職工醫保;有些是已享受退休職工醫保待遇,投靠子女遷居落戶后又參加新戶籍地的城鄉居民醫保。雖然人社部2009年已發文禁止同時參加和重復享受醫保待遇,但由於沒有統一的醫保信息系統,尚未實現全國信息共享,重復參保屢見不鮮。執行這一政策將加劇重復參保情況,影響醫保基金安全。
我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一直實行以戶籍為參保條件。2015年《居住証暫行條例》將居住証也作為參保依據,規定“居住証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有多個地市發現異地就醫騙保案,騙保人員在多地挂靠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偽造假發票或同一發票復制后多地報銷,騙取醫保基金。”全國政協委員國桂榮在調研中發現,推行居住証參保可能造成重復參保、財政重復支出、誘發醫療移民潮、加大醫保基金監管壓力等一系列問題。
今年兩會上,國桂榮呼吁應加快建立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信息平台,推動醫保參保信息全國共享;由國家出台清理重復參保的相關政策,規范參保資格和原則,清理整治重復參保現象;在全國醫保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之前,穩步推進居住証持有人參保工作,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居住証參保的時間及條件;加強醫保監管,實現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診療過程和用藥原始數據完整,及時發現不合理醫療行為及騙保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