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發布以來,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得到快速推動與發展,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正在初步形成。然而,我國面臨的養老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預計到2020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增加到2.55億人左右,佔總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齡老年人將增加到2900萬人左右,獨居和空巢老年人將增加到1.18億人左右,老年撫養比將提高到28%左右。妥善解決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問題,事關國家發展全局,事關百姓福祉。根據近期的調研,我們發現當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面臨以下幾個問題:
一、國情現狀及觀念問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過程中,常會面臨國情現狀、地方差異、人文特點等因素,養老也有“中國特色”。具體表現在:怕被說“子女不孝”,老年人不願住養老院﹔怕被人瞧不起,年輕人不願從事養老護理等方面工作。
二、養老產業發展不均衡。我國東、中、西部經濟基礎、發展階段、收入水平等存在較大差距,市場主體更願意選擇經濟發展好、支付能力強、政府補貼高的地區開展服務,使得經濟落后地區、偏遠農村地區等,難以獲得良好的服務支撐。
三、政策推進與落實缺乏系統性。2014年由住建部和民政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凡新建商品房小區,必須按人均用地不小於0.1平方米的標准,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同時,單獨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應單獨供地,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証”。但從實踐來看,這一政策落實的情況並不好。
四、行業規范及服務標准化不夠完善。隨著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推進,各種規范和服務標准相繼出台,有的方面也在加快試點、總結,以形成標准。但由於養老服務和產業發展尚未成熟、行業界定也比較模糊,導致各種主體一窩蜂進入,無法建立較系統的市場准入與退出機制。
為此,我們建議:
一、建設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和養老產業。養老保障與支付能力的多元化,以鼓勵家庭贍養、商業保險、企業年金、以房養老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養老需求。加快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積極探索消費金融養老、保險養老。倡導養老服務主體的多元化。鼓勵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開辦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或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積極探索養老產業發展的多元化。積極促進“養老+”關聯產業發展,培育和拉動養老消費,鼓勵養老服務業態的多元化創新。
落實養老服務體系系統化建設。地方在落實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時,應具體分解任務和目標,明確相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所應該承擔的權責、執行路徑、經費來源、組織保証、績效考核與激勵機制等。同時,加快城市無障礙通道等營造老年宜居環境方面的建設。
三、加快養老服務體系標准化建設。應加快“補缺”,針對“居家養老服務企業”開展星級評定,為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企業建立明確的准入和考核標准。應加強“統一”,把各地有共性的“地方標准”匯總、提升,形成國家或行業標准。應加強“執行”,政府部門應針對養老服務相關標准的執行制定“監管標准”,並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調查和評估。
四、推進養老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建議以地市州政府民政部門為主,建設養老服務信息管理系統(或互聯網+養老服務雲平台),向下(區縣、街道)收集信息,向上(省級、中央政府)則按標准匯總傳送數據,並與本級信息化主管部門建立實時數據對接。在政府APP、支付寶或微信等平台上開通養老服務手機查詢,實現網上辦理養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