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在近年成為熱點,遏制校園欺凌是社會強烈的呼聲。現有相關規定散見於各部門法及行政規定中,過於概括化、操作性不強、法律效力層次低,亟需專項立法。
從立法建議角度,有三個問題值得特別注意:一是目前關於學校防治校園欺凌的相關規定效力層級較低﹔二是監護人的法律責任實現方式過於概括﹔三是司法保護制度不完備。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建議:一、整合目前已有學校防治校園欺凌的規定,將其提升至專項立法﹔二、強調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三、完善司法保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