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全国机关工作先进集体报批表
民革 省(区、市)委员会
序号
先进集体全称
省级组织推荐意见
1
(盖章)
2
3
4
5
注:1.请按照通知中本省(区、市)所分配的先进集体名额数填写。
2.“先进集体全称”应包括所属各级组织。如:民革**省委员会**处(室);民革**省**市委员会机关。
3.此表可从民革中央网站(www.minge.gov.cn)公告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