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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扬州市委会力推城建融资资金管理规范化
时间: 2010-07-19 | 文章来源: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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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高级政府平台融资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该办法意在确保城建资金“借得来、用得好、管到位、还得起”,进入良性循环。该办法的出台是民革扬州市委会积极推动的结果。

扬州市以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和最佳投资创业环境为目标,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全力推进城市建设。针对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政府融资平台规模不断扩大的现实情况,民革扬州市委会在年初的市政协全会上提交了《关于完善城建多元化投融资体制,保障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提案,建议建立政府性建设项目计划与资金预算协调机制,统筹市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建投资项目进行分类,按项目类别确定不同的投融资方式;探索城市建设投资项目多元化投融资的新路子,设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资金,吸引民资参与项目建设,推行城建经营性投资项目法人制;加快整合城市资源,推行城市设施资产市场化,增强融资能力;尽快建立城市建设的负债预警机制,完善城建投融资监管体系,完善非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的补偿机制。

提案得到了中共扬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经扬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扬州市高级政府平台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办法规定:市金融办和市财政局是市级政府融资平台融资资金的监管机构,负责对资金的融通、使用、偿还进行监督管理。(谢会昌 祁文帆 周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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