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政协报》讯 (记者 吴文彪 见习记者王平)城市社区管理中目前普遍存在着“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封闭式管理模式,使得社区资源无法共享。对此,民革宁夏区委会近日提出了“健全机制,促进社区资源共建共享”的建议。
民革宁夏区委会指出,目前,我国动员驻地单位参与社区建设,主要靠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社区结对,靠社区干部反复上门向驻区单位汇报情况、征求意见、提供服务来争取支持,总体上看,共建仍是“一头热”。究其原因,一是资源拥有单位对参与社区建设热情不高,由于政府尚未对资源共享问题出台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对资源拥有单位在责、权、利等方面缺乏有约束力的规定和要求,一些单位没有将社区建设看成自己应尽的义务,纳入工作计划之中。二是驻区单位对资源共享存在一定顾虑,在社区资源共享实施过程中,会出现使用维护、安全责任等管理问题,无形中给资源提供单位增加了工作量和管理成本。三是社区对驻区单位平时要求的事多,提供的服务少,使一些单位共驻共建积极性不高。四是尚未形成社区资源共享的制度体系。
为此,民革宁夏区委会建议,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社区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共建共享的各项工作任务。各街道作为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共建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社区居委会要确定专人与共建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主动取得共建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同时,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使社区资源共享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