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治坚定,情操高尚。陈重华同志始终坚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共中央保持一致,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并指导实践。对自己要求严格,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注重党性修养,注意维护自身的从政道德和形象。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洁身自好、克已奉公、严以律已。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从不以权谋私,坚持把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体现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之中,体现在处理日常工作的一人一事之中,并努力使之在实践中得到锤炼和提高,在党内外和干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形象。
二.尽心尽责,不辱使命。陈重华同志担任了两届副市长及现在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接参与政府和人大工作,深知其意义重大。她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始终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抓好不同时期面上的各项重点工作和分管线上的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服务.无论是医疗卫生和文化体制等的改革,还是社会事业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她都能认真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并针对工作实际,大胆提出新的举措和配套政策。如为解决省会城市无偿献血达标难问题,她主动与省卫生厅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建立定期的省市协商制度,合理布局全市的献血车停靠点和爱心献血屋,加大无偿献血知识和典型宣传,建立和完善还血机制,优化个性化献血服务等举措,使杭州的献血工作迎头赶上。不仅献血总量连年位居全省第一,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而且还向农村地区推进,她努力推进“法制杭州”建设,十分关注分管线上的立法和法规修订工作。不仅精心安排和认真实施立法计划,而且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坚持深入一线开展立法调研,尤其是对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调研,尽可能使出台的法规在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前提下,更好地体现杭州的实际和特色,更多地解决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法规缺失和职责不清等实际问题。作为党派主委,她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人大工作与党派工作的关系,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既不因党派和其他社会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更不因是党派领导而降低工作标准。多年来,她所分管和联系的部门,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三.发挥优势,认真履职。作为地方民革组织的带头人, 陈重华同志牢记使命和责任,在市委会内部坚持抓学习、抓制度、抓队伍建设,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她重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的选拔使用与培养;重视组织凝聚力的增强和和谐机关建设;重视参政议政制度创新和党员主渠道作用的发挥。通过整合四方面力量,完善工作机制,主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等,使参政议政的整体优势和民革对外影响力得到充分显现。她还把连续三届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看作是一种责任,一种更高层次的学习和参政议政的机会。每年的全国“两会”前,她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并将收集到的来自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反映和意见,结合她在日常工作中掌握的信息和体会,整理成文字材料,带到全国政协会议上去。近五年来提交书面发言、提案和社情民意30余件。作为有民革特色的党员,她还利用自身优势,加强与台湾各阶层人士的交往,尽一切机会宣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做深做实祖统联谊工作。在政府、人大工作的12年中,她先后与2位书记、5位市长合作共事,无论与谁,她都抱着真诚合作、坦然共事的愿望,坚持原则,敢于直言,并注意场合与方式,既发挥了“诤友”的作用,又维护了班子的团结与和谐。
四.心系群众,服务社会。陈重华同志有较强的为基层服务和为群众谋利的思想观念,对民革党员和基层群众反映的困难和要求,只要是职责范围和政策许可,能够办到的都想方设法去办,从不推诿和敷衍。她对联系的科技人员和结对帮困的姐妹与农户,无论是新的还是老的联系点(人),她都把它当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意,为民办实事的基地和窗口,始终与他们保持密切的联系,关心他们的进步和生活,努力为他们办实事和解决实际问题。多年来,她先后为党员和其他群众解决子女入学,医疗、养老保险,残疾人救助,住房、就业等诸多困难和问题。作为市红十字会会长和名誉会长,她十分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仅每次向受灾地区和“春风行动”带头捐款,而且还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认养公益树,关爱残疾人、艾滋病人等社会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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