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全国各地民革女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民革更好的履行参政党职能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展示了当代妇女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国女党员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民革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之际,民革中央决定授予王丽方等167位同志“民革全国优秀女党员”荣誉称号。
中央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自身不断进步的同时,以先进的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带动更多的女党员锐意进取,为民革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央号召全国女党员向受到表彰的同志学习,以她们为榜样,学习她们立足本职、扎根基层、服务民革、奉献社会的优秀品质;学习她们自信自立、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突破自我的时代风采。希望全体民革女党员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素质,进一步发扬中山先生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和民革老一辈的优良传统,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热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民革全国优秀女党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