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4日,天津市政府提案办在104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就民革天津市委会提交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有效监管的建议》进行沟通协商,进一步征求意见,提案得到办理落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江丁、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委会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提案执笔人邵四华及调研处的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市政府提案办主任王树春主持。
会上,首先由邵四华代表民革天津市委会介绍提案的背景和内容。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是惠民的好制度,但在运行模式上存在缺陷,如住房公积金制度尚未纳入政策性金融体系中、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还比较狭窄、公积金管理处于边缘化,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公积金运用效率不高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调研资料显示:2009年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金额已达800多亿元,近2万个单位、345多万名职工缴存了公积金。通过8家商业银行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10多亿元,闲置公积金近100亿元。只有20%左右的交存者享受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尚有数十亿元的资金处于睡眠,并有增值收益达20亿元之多。
而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只有在购买住房,离、退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几种情况,才能提取公积金。这就意味着,大量无力购房的低收入者和普通工薪阶层,面对虚高的房价,从根本上丧失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机会,住房公积金变相沦为了“定期存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住房公积金应有的保障职能。因此,迫切需要积极探寻公积金科学使用的新途径,并从源头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投向和运用的有效监管。为此,提出建议:1、以地方立法形式,修订完善全市住房公积金条例;2、逐步将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政策性金融体系中;3、赋予住房公积金制度人性化、科学化管理理念和经营模式。
李江丁对民革天津市委会的提案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说,该提案建议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指出了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议针对性强,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思路,建议中所提修改《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建议,已列入修订议程。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参考民革天津市委会建议,向建设部等部门提供政策修订建议,并不断研究完善全市政策,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监管,保证资金安全,更有效地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李江丁还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总体情况作了介绍。
与会代表、委员非常赞同民革天津市委会的建议。还就公积金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公积金办理程序、建立开发商办理公积金贷款制约机制等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王树春作了总结发言他说,民革天津市委会提出了一个关注民生问题的好提案。政府部门应从国家政策方面考虑,使公积金的定位、功能、使用和管理更加科学,达到便民服务,有效监管。(刘俊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