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民革介绍 | 多党合作动态 | 民革要闻 | 自身建设 | 参政议政 | 祖统工作 | 社会服务 | 世纪中山 | 民革人物 | 专题
您的位置: 首页/ 参政议政/ 课题研究
民革上海市委会建议:依法规划地下功能开发
时间: 2010-02-01 | 文章来源: 《新民晚报》
字号:

上海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与利用还有相当大的潜力,目前上海市内地面上的建设规划都有法可依,但在地面下却是各自为政,对地下空间的统一开发进行规划立法,是城市建设中刻不容缓的大事。

比如(参数为假设)地下第一层面:1-3米是各类管线铺设区域;第二层面:3-10米是商场、人行通道、非机动车和单人机动车停车场、地下排水管等;第三层面:10-20米是汽车停车场及其配套服务区域。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来统一规定地下不同深度的功能定位。(摘自2010年1月29日新民晚报)

版权所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皇城根南街84号 邮编:100006
联系电话:010-65595873 传真:010-65125886
电子信箱:webmaster@minge.gov.cn 京ICP备090547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