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与利用还有相当大的潜力,目前上海市内地面上的建设规划都有法可依,但在地面下却是各自为政,对地下空间的统一开发进行规划立法,是城市建设中刻不容缓的大事。
比如(参数为假设)地下第一层面:1-3米是各类管线铺设区域;第二层面:3-10米是商场、人行通道、非机动车和单人机动车停车场、地下排水管等;第三层面:10-20米是汽车停车场及其配套服务区域。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来统一规定地下不同深度的功能定位。(摘自2010年1月29日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