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1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民革广西区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提案,引起了关注。
民革广西区委会的这份提案,针对目前我国民政部门养老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服务项目少的基本国情,以及广西正在起步阶段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议以居家养老为主,养老院、异地养老为辅,建立好社区的养老服务网络。
提案还就如何进一步推广居家养老模式提出建议。一,政府部门应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搭建社会平台。今后,政府部门在做市政规划时应该明确规定,新建的居民小区必须配套为老服务设施和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为老服务设施由国家或者开发商埋单,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可以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二,社区与公安、医院、民政等部门组成一个养老服务网络,而且有专人负责,以确保养老服务网络的正常运转。三,建立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在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里开设专门的老年护理专业教育,培养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四,结合本地情况,发展特色养老服务。 (民革广西区委会宣传部 马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