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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时间: 2009-12-10 | 文章来源: 民革中央调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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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2月8日在北京召开。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革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万鄂湘出席会议并讲话。

万鄂湘指出,一年来,民革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结合委员的专业特点,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和实效。由民革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以及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提交的提案素材、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有很多都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和充分肯定,有的还被执政党和政府吸纳,体现在出台的政策和措施之中。

万鄂湘要求,在新的一年中,民革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指导,积极就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言献策。着眼专业领域,着力调查研究,推进成果转化,为执政党和政府建有益之言,献务实之策。

参会的民革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结合万鄂湘的讲话,就“司法公正与司法环境”专题调查问卷的修改与完善,以及提交2010年全国政协会议的提案,社会法制领域的调研选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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