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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鄂湘在“2009·新农村法制建设论坛”上的总结讲话
时间: 2009-09-28 | 文章来源: 2009年新农村法制建设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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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宾、朋友们、同志们:

这次“2009•中国新农村法制建设论坛”历时一天,马上就要闭幕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论坛举办的很成功,虽然时间很紧张,但内容丰富、气氛活跃、研讨热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借此机会,我代表联合举办这次论坛的各单位,向出席论坛的各位来宾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会议期间,中共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同志亲临会议指导,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使我们从中看到了重庆直辖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重庆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2007年3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为重庆发展作出三大定位,确定一大目标,交办四大任务,构成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314”总体部署。),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方面付出的努力,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积极推进农村法制建设方面所做的有益探索和积累的宝贵经验。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治国方略,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制度保障。在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重庆“314”总体部署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重庆市认真贯彻胡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积极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使农村各项改革发展举措得民心、顺民意,我们为之感到振奋和鼓舞。上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革中央周铁农主席发表了重要讲话,为我们开好这次论坛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知名法学专家蔡定剑、李昌麒教授分别作了《当前农村治理制度的困境与出路》、《当前推进新农村法制建设必须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的主题演讲。汤维建等九位同志则从不同侧面作了重点发言,大家还进行了互动讨论,联系各自所了解的实际情况,交流经验,研究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许多同志反映,参加这次论坛很受启发、很有收获。

归纳起来,这次论坛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规格高。参会的同志基本都是“三农”、法学、社会学领域的专家。二是参会人员范围广。参会的同志来自不同的单位、岗位和职业,既有各级党委、政府系统的同志,也有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更有长期奋斗在基层的同志,民革各级组织的许多同志也参加了会议。可以说是党内、党外借助论坛这个平台,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聚集到一起,从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进行深入探讨,为新农村法制建设献计出力,起到了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相互促进的作用。三是主题鲜明,紧贴实际。围绕“三农”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是民革中央在参政议政工作中多年打造出的品牌工程,而社会法制问题也作为民革参政议政工作中一项主要任务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举办这次“新农村法制建设论坛”,是民革根据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拓展参政议政工作空间,扩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民革党内外横向交流、跨地域合作的重要参政议政活动方式。法治问题又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大家比较关心和广泛关注的一个关键问题。以党派的名义举办这样一个论坛,位置超脱、与会者畅所欲言,有助于政府与专家的沟通和交流;同时通过理论研讨,提出富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有利于民革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四是优势互补,多方协作,相互支持,使我们的会议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五是成果显著,专家学者结合实际,提交了高质量的参会论文。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感谢法律出版社,在会前出版了《中国新农村法制建设研究》论文集,供大家在会上学习、交流。

这次论坛,同志们围绕“新农村法制建设”这一主题,分别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农村保障体系建设、新农村基本制度建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问题等多个专题在会场内外展开了热烈而充分的讨论,进行了思想认识上的沟通、理论上的探讨和实践经验的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宏伟目标,关键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农村法制建设水平。基于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中法制建设较为薄弱的现实和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的需要,必须大力加强我国农村法治宣传,以及各种制度建设力度。汇总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概括起来,现阶段农村法制建设可在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和着力:

一、加强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的普法教育,为更好地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建设和谐新农村打下良好基础。要深刻地认识到,我国农村的一切改革都应该归结为农民合法权益的确立和保护,目前关键的问题是要使农民不断增强依靠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与决心,而增强信心和决心的关键则在于普法教育。在我国农村真正实现法治,必须要让广大的农民了解法律,相信法律,继而用法律的权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否则,法治国家的建设就是空谈。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不能搞运动式的说教,而要明确责任、建立日常性的普法制度,注重实效,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使农民群众对于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法律,如《宪法》、《农业法》、《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能有更深入更透彻的了解。

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农村矛盾纠纷形形色色,案件总量大,如果仅仅依靠人民法院的力量来解决是行不通的,必须形成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这样既能将有限的司法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同时又能定纷止争,满足当事人的要求。我国传统文化提倡“和为贵”的思想,我们应当在此基础之上,积极探索诉讼之外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并形成机制。例如,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积极倡导当事人和解,对其矛盾进行调解。当然,在这其中,各级政府必须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提高调解人的综合素质,在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时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促使其达成调解协议。

二、应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制度保障机制。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农村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个中心来开展相关的工作。在《决定》中,党中央明确提出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是中央的文件只是方向性的,而更加重要的保障机制建设还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各方面的专家学者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各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近期,应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政绩观,全面理解、正确执行中央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规定,应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途径。明确流转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干部,流转的机制是市场而不是政府。二是要努力化解土地流转中的风险,探索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完善的风险纠纷调处机制。三是要加强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土地流转,结束土地流转的混乱状态。指导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推行流转合同规范完整的示范文本,依法建立合理的流转关系和利益关系。

三、针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缺乏的现状,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三方面,涉及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五保”供养,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等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需要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作为其发展的支撑。但是,我国的现状是农村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不仅数量少,而且层次低,属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不相适应,也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情况不相适应。

针对农村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缺乏的现状,一是应当加快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对已经实施的农村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农村新型医疗保险,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可在全国各地实施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制定部门规章,完善实施细则。此外,由于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区域经济发展存在不平衡性,因此各地应根据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特别对尚处于空白或者开始试点进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开展研究,具有前瞻性地制定农村社会保险的具体保障方法的规章或法规。在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立法时,既要考虑农村社会保障内容的特殊性,又要考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适应性及与城市社会保障的衔接性等问题,以保障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

二是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单项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重点是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当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和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急需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因此,可在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救济、农村优待抚恤等法律法规,使农村社会保障内容具体化,规范化、法律化,增加其可操作性。为国家出台综合性社会保障基本法律提供参考。

三是要加大农村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农村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出台后,农民是否接受,是否满意将直接影响法律法规的执行效果,因此切不可忽视向农民宣传农村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问题。现阶段,农民养儿防老,以地养老的观念还根深蒂固,加之农村大部分地区经济落后,农民收入较低,缴纳社会保障金比较困难。我们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农民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障的重要性,积极参加,从而为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创造条件。

最后,我还想讲一下农民兄弟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解决好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让广大农民工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不仅有利于农民工自身利益的保护和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而且有利于提升城市化水平、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希望在座的专家、学者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加快我国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立法工作鼓与呼,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加到对农民工群体普法教育工作中来,使广大的农民工兄弟能够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这次论坛共收到论文八十余篇。从这些论文情况看,其中有很多高质量的文章,包含着许多真知灼见和理性思考。在大会上作重点发言的同志,也提出了不少深刻的见解,给人以启迪和教益。我们将进一步深入研读大家的论文,并选择其中有价值、有见地的文章,经综合整理后,作为民革中央的建议案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或者作为提案和社情民意,报送全国政协,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总之,我们会以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对待大家的劳动成果,使它们尽可能发挥最大作用。

这次论坛的召开,得到了中共重庆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他们为我们的会议作了精心的安排,给予了热情的接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让我们一并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还要代表民革中央,向联合举办这次会议的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民革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革重庆市委会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这次论坛提供了良好服务的全体工作人员及负责论坛安全保卫工作的公安民警表示衷心的感谢!最后,祝各位来宾、各位同志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希望同志们能在明天的参观中得到新的启示!祝外地的同志们返程平安、愉快!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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