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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社区建设 以人为本情系民生
时间: 2009-09-25 | 文章来源: 民革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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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人们还对“社区”这个概念觉得有些陌生,如今它已深入千家万户。而这一变化,与民革中央的推动是分不开的。城市社区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社区的基本特点就是区域性、以民主参与为基础的自治性、规范的认同性与自觉遵守、服务的便捷性与全面性。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社会成员对企业、事业单位的依存程度逐渐弱化,大量“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这使人的活动空间扩展,社会关系增多,流动性加强,社区逐渐取代原来的单位成为居民生活最重要的活动场所,居民与社区的关系日益密切。社区在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市民生活,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日显突出。推动社区建设,拓展社区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已成为广大城市居民的迫切要求。 

民革中央与社区建设问题结缘,始于上个世纪末。1998年,民革中央副主席周铁农率队到青岛、上海、杭州三地进行了一次社区建设专题调研。

“九八年的时候,我们为翌年的两会准备提案素材,在民革党员和专家学者中征集调研课题。当时在建设部工作的王京京同志就提出可以在推进社区建设方面搞一个课题。”谈起当年的情形,原民革中央调研部部长杨新人如数家珍。“当时民政部才刚刚开始试点社区建设。社区建设完全是一项全新的事物,应该怎么弄怎么搞谁都不清楚。但是从各方面包括报纸上反映出来的问题有很多,如社区里的产权问题、管理问题、治安问题、文化建设问题……几乎当时社会上所有的问题都在社区可以找到缩影。我们一致认为这个题目的切入点很好。”

社区建设是社区服务深化发展的产物,它随着我国城市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应运而生。1986年,为配合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民政部首先倡导社区服务,旨在城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主的福利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从此之后,社区服务进入千家万户,深受群众欢迎,为方便城市居民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许多新问题在大多数城市出现,提高生活质量和城市文明程度的要求日益迫切,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引发的养老托幼及家务劳动社会化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日益凸显。原有的社区服务项目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方面的需求,社区服务的概念已经包容不了全方位的社区工作,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基层社会管理薄弱的问题。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良好的治安,便利的生活环境、和谐的人际关系,越来越成为人们的迫切愿望。1998年,国务院刚刚明确赋予民政部“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的职能。社区建设这一全新事物作为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始摆上国家发展的议事日程。 

“当初想到社区建设这个调研课题的思路,缘由还是自己当时本职工作涉及相关物业管理方面内容。”王京京老师接受采访时笑着说。以街道、居委会为依托的城市社区,与社会方方面面联系密切,它既是许多问题反映最敏感、最集中的地方,又是解决社会问题的载体。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房地产市场刚刚兴起,社区初显雏形,但是物业管理水平低下,物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物业管理行为不规范,社区基层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很大。1994年,建设部颁布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中就提出住宅小区应当逐步推行社会化、企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从而确定了我国物业管理的新体制。“于是我想到,这个物业管理问题正是当时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所面临最急迫、最现实的问题。如将其提升到社区建设这一高度去研究思考解决,效果可能会更好。” 王京京回忆到,“社区建设的重点之一就是物业管理要做好、协调好。”

当时在推动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中,“一手抓实验(示范),一手抓研究”成为民政部门推进社区建设的主要工作方式和发展特色。 民政部先后选择社区服务和城市基层工作基础比较好的26个城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实验区。“其中青岛、上海、杭州都有城区被列为实验区,这也是我们那次专题调研选择这些城市作为考察地点的缘由之一。”王京京如是说。 

1998年,民革中央调研组先后在上海、青岛、杭州等地进行了为期13天的调研考察,分别和城市社区建设相关负责部门进行了座谈讨论,走访了基层社区并听取基层同志介绍社区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实际面临的困难。收集了大量有关社区建设的第一手材料并整理概括出当时社区建设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城市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割;二是群众参与不够,辖区单位积极性没有完全调动起来;三是配套法规政策不够完善。“调研后民革中央在党内专家学者中广泛征求意见,调研组的各方成员也对社区建设问题提出了不少建议和意见,最后由民革中央对所有意见建议内容进行了提炼,形成报告并提交了提案。”杨新人介绍到,“提案是在经历专题调研,征集多次专家意见,经过反复商议、修改最终成型的。”  

1999年,民革中央向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大力推进社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周铁农副主席代表民革中央在会上作了《转变观念。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社区建设》的大会发言,提出了“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指导和规范社区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等多条建议,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全国政协李瑞环主席对这一提案高度评价,认为社区建设意义深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意见。随后民政部在此份提案答复中写到“你们的调查客观、准确,建议切实可行、对当前进行的社区建设有很大的指导意见。” 

2000年,民革中央又到青岛、沈阳、本溪三地进行社区建设后续调研并在全国政协九届三次政协会议上再次提交提案并作了《总结经验,大胆创新,推动我国社区建设》的大会发言。此后,在总结各地社区建设实验区的实践经验以及民革中央连续两份提案的推动下,民政部于2000年10月9日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社区建设工作,同意民政部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0年11月9日向全国转发了民政部的《意见》(中办发〔2000〕23号),确定了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的社区建设工作体系,明确了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宣告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开始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2001年7月,民政部在青岛召开全国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同年,民政部下发《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全国范围内开始掀起了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热潮。

此后历经十年,民革中央将社区建设作为长期课题研究予以关注。历年亦有多篇相关社区建设提案陆续提交到全国政协会议上,致力于推动我国社区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执笔 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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