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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提案:关于加强对限售股减持监管的建议(摘要)
时间: 2009-03-11 | 文章来源: 民革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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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我国股市一路下跌,调整幅度达到70%左右,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基本面的影响显然难以解释其全部原因。我们认为大小非解禁和减持所带来的绵绵压力是持续压制市场上涨的根本原因之一。虽然从目前来看,限售股的减持并没有对市场构成实质性的资金压力,但其解禁数额之巨,对市场心理造成的负面影响是难以用数字来估计的。所以,对限售股减持的治理将对未来稳定市场预期,减轻市场压力和保护中小股东起到重要作用。

就如何加强对限售股的监管,维护股市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对限售股股东的减持征收特别收益金。特别收益金的使用我们提出以下两种方案:第一种方案是把特别收益金作为当期分红,派发给所有持股股东。以补偿流通股股东的部分损失,保护中小投资者和长线投资者利益;第二种方案是把特别收益金交给专门的机构去运营。市场低迷时买进股票,释放流动性,市场高涨时卖出股票,回笼资金。如果减持的股东又进行回购,还可以从已收缴的资金中退还相应的数额。

二、建立强制性股份回购制度。上市公司股价在限售股股东减持期间发生了大幅下跌(扣除大盘收益率)时,监管层有权要求该股东回购其减持的股份,以稳定市场。

三、对大股东减持建立事前和事中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