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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强委员:降低社保缴费和缓缴社保费等措施严控企业裁员(中国经济导报2009-3-8)
时间: 2009-03-11 |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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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刘家强表示

  一方面,全球金融危机仍未减退,大批农民工返乡,安置是个大问题;另一方面,震后四川产业经济仍未完全恢复,自身吸纳能力减弱。今年可能是四川就业形势最严峻的一年。

  震后金融危机下的四川,就业形势如何?如何确保就业?为此,本报记者在两会期间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刘家强。

  帮因灾丧失工作的群众就业

  汶川地震是建国后破坏性最强的一次地震,刘家强介绍说,四川省1.6万余户企业受灾,37.2万城镇人员失业,115.2万农业劳动者失去收入来源。

  为了解决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刘家强介绍说,四川在去年灾后重建过程中就开始采取相关的政策措施。

  刘家强说,原来的就业援助对象主要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和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新政策出台,将就业援助对象扩大到灾区城镇所有登记失业人员和失去生产资料的农村劳动者,优先确保了这两部分人群的就业上岗机会。

  “所谓失去生产资料的农村劳动者,是指在地震中失去耕地、林地、鱼塘等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劳动者,保障他们就业是改善和提高其生活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手段。这两部分人群只要在所在地进行失业登记,都可以享受就业援助相关优惠政策。”刘家强说,另外,为鼓励雇用灾区劳动者,在对口支援省市与四川签订的就业援助协议中,要求在实施灾区项目重建、企业恢复或企业联营方面,要将受灾人员的就近就地就业纳入规划。

  “目前,我省与抗震救灾相关的公益性岗位已经解决了两万灾区失业者就业,提供了如灾后废墟清理、安置点保洁、灾后防疫等岗位。灾后重建要继续开发一批,预计还可以为灾区提供10多万个公益性岗位。”刘家强说。

  保就业先保企业

  刘家强说,通过降低社保缴费率和缓缴社保费、使用失保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岗位等措施,四川省不断给企业降压减负。四川省严格控制企业裁员,鼓励国有企业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实行特殊工时、开展在岗培训等措施,稳定岗位、保留人员。

  刘家强介绍,目前四川在这方面主要实施了“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

  所谓“五缓”,即企业要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这五大险种,“这笔资金在企业成本中占有一定份额,我省允许困难企业申请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这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

  所谓“四减”,即各地可在2009年内适当降低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各下降0.5~2个百分点。

  “三补贴”则是可以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同时,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并可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如果这些政策落实得好,预计仅缓缴养老保险费一项就可达100亿元,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100亿元无息贷款,并且在企业摆脱困境前不追收。”刘家强说。

“开源引流”让农村劳动力高质量流动

  “针对回流农民工数量增加问题,应通过‘开源引流’让农民工出得去回得来。”刘家强如是表示,他所说的“开源”是促进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以更高的水平“走出去”;“引流”则是创造良好的环境,吸引外出农村劳动力回流。

  “回流人员多的县市,财政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而且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整体经济质量有了明显上升。”刘家强认为,流动对农村劳动力的技术素质、思想观念产生了深刻影响,造就了一批具有现代素质、现代观念的新一代农业劳动者,这部分人回乡创业,成为当地乡村各业生产和小城镇发展的新推动力。

  如何把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积极影响发挥到最大化?刘家强建议,要把输出和回流同步考虑。

  应把引导劳务输出、人员回乡创业作为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政策上要对他们与外来企业一视同仁,为回乡创业人员创造最优环境。

  刘家强表示,当前,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四川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率已经达到了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