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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提案: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促进牧区可持续发展(摘要)
时间: 2009-03-11 | 文章来源: 民革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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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草原大国,天然草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1.7%目前我国90%的天然草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草原超载过牧问题十分严重,人草畜矛盾日益突出草原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

为此,我们呼吁国家进一步加大草原保护建设的力度,尽快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草原生态补偿是指国家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对为促进草原生态修复,维护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而减少畜牧业生产收益或增加生产成本的农牧民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应以现金为主;补偿标准以当地农牧民的最低生活标准为依据,以农牧户为单位,由中央财政直接向农牧户发放补贴款。

具体建议为:

一、国家尽快开展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二、延长国家现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期限,进一步加大退牧还草等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方面的投入力度,采取综合措施,促进草原地区可持续发展。

三、国家加大对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减轻牧区人口压力。

四、国家尽快出台草原承包的专门性文件,制定落实和完善草原家庭承包制的政策措施。

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明确规范地方政府和部门职责,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和队伍建设。

六、适时适度提高畜牧产品价格,使牧区在减少载畜量时不致于较大地降低收入。

七、积极推进草原生态补偿立法工作,健全相关配套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