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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晚期思想——向苏联学习
中山先生是非常崇拜马克思的,他在著作中多次地推荐他。他曾说:“现在研究社会主义的人,也没有哪一个不是崇拜马克思做社会主义中的圣人。[注11]”这样,才产生他“以俄为师”的崇高思想。所以在1923年1月发表了“孙文越飞宣言”,指出中国革命的中心任务是争取中国的独立与统一,苏联人民将予以真诚的援助。
1924年1月,在广州召开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宣言中,宣布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
同年11月,中山先生应邀北上讨论国是,不幸因患重病,于次年(1925年)3月12日在北京逝世了。
三、中山先生“平均地权”思想体系
研究中山先生“平均地权”思想,我们只有从他的整个思想体系去看,才能较深入地了解他提倡“平均地权”的真义。
孙中山先生是具有中国文化优良传统的革命思想家。他继承了中华民族“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纯朴原始共产主义思想,他具有中国人传统道德观念的“天听民视”“民胞物与”的爱民思想,他具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农民平均主义思想,他具有中庸之道的观点,主张阶级调和,故临终仍不断呼吁:“和平,奋斗,救中国!”……这些思想浸透在他的全部著作与讲演中。他从中国文化固有思想的基础上,再吸收当时西方文化的先进思想如自由、平等、博爱、和平、民主、人道等观点,于是形成他自己的思想体系。由于他是忠诚的民主主义的战士,具有伟大革命襟怀,一接触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与俄国革命的实践,在革命前进的道路上,自然地很容易升华成为科学共产主义者,不幸的是他过早地与世长辞了。
中山先生“平均地权”思想,较完整的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言中表述出来。宣言中指出:(一)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由政府进行土地管理及征税事宜;(二)私地由地主报价,国家就价征税,必要时依价收买。(三)国家当给佃农以土地,资其耕种……这便是中山先生“平均地权”的主要思想内容,它将亨利·乔治的土地理论,达马熙克的土地改革理论和他自己的“地主自报地价”“耕者有其田”“共未来的产”等思想融合进去,形成他自己独特的,认为适合中国国情的较系统思想。
过去,有不少学者误认“平均地权”是主张土地国有;也有人误认“平均地权”就是“耕者有其田”。这都是错误的。中山先生“平均地权”的思想的产生:一方面是在国内看到农村的破产萧条、土地荒芜,主张“地尽其利”;另一方面是在西方看到都市地价猛涨,少数地主坐享其成,主张“共未来的产”。因受达马熙克影响,先注意城市土地问题,而后注重农村土地问题——提出“耕者有其田”,从而达到:国家控制土地的最高所有权,人人有平等使用土地之权力,并能防止土地滥用、恶用,以达到地尽其利的目的。从上述引证中,完全可以证实中山先生确实是这么一个思想体系。共产党人也承认他没有“彻底的土地纲领”, [注12]这也是无庸讳言的。
四、“平均地权”思想对后世的影响
中山先生逝世以后,研究中国土地问题的学者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体系,各自具有自己的独立见解。
一是《独立评论》派的学者,他们认为中国土地问题的症结是地少人多,唯一办法是节制人口。他们对“平均地权”兴趣不大。他们认为“国土虽大,可以利用的不到百分之二十。”“人口压迫已达世界少见的严重”。翁文灏、李四光、吴景超都属于这一观点,马寅初也是如此。他们理论阐述较多,具体实践很少,可以称得上是中国的经院学派。
二是中国地政学会派的学者,他们认为中国土地问题的症结是地未尽其力。认为解决土地问题的办法是推行土地改革运动,使人人有平等使用土地的权利,政府干涉地主对土地的滥用、恶用和垄断。他们忠实地执行中山先生上述的“平均地权”的思想。他们大力介绍西方土地国有理论,提倡“二五减租”、“扶植自耕农”等;主张实行地价税,土地增值税;主张建立土地银行,发行土地债券,大量收买私有土地等。他们成立了“中国地政学会”,从事理论的研究与宣传,成立了“中国土地改革协会”,从事群众的活动与促进土地改革的实践。其领袖人物为萧铮,他担任了这两个团体的理事长,他写的“平均地权的真谛”,可做为这一派思想的代表作。[注13]其他,如高信、黄通、万国鼎、洪瑞坚诸人或从事土地理论,或从事土地金融,或从事土地测量登记等专门研究,出版有大量“地政丛书”,它可以说是国民党土地改革的正统派。[注14]
国民党政府于1930年6月30日明令公布了《土地法》,将国民党总纲中原规定的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地价税法等四种法令,合而为一,总名称为《土地法》。但在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土地改革取得的成效甚微。待到台湾以后,迫于形势,1949年实行了二五减租。1951年公布“台湾省放领公有耕地扶植自耕农实施办法”,到1958年,计放领耕地275305户,承领户达139688户。到1959年,自耕农占有耕地面积达85.7%。实际上它是解放了地主,即把地主从土地经营中解放出来,把地主束缚在土地上的资金解放出来,投向工商业,这就是促使了台湾经济的腾飞。
根据台湾1985年“农业普查初步统计”,现农业人口逐渐减少,由1980年的五十四万口,减少到1985年的四十二万口;耕地面积也在减少,由1980年的七十多万亩,减少到1985年的六十二万多亩;但农业机械化的程度却大大增加,以重要的曳引机来说,增加了三倍七。农民生活却大大提高,如彩电49.35%的农产已有,电冰箱97.8%的农户已有,摩托车89.42%的农户已有,洗衣机68.6%的农户已有。电话增加最多,74.13%的农户有了。……这是由于台湾地方小,日伪产业没收的较多,国民党的整个资金集中台湾,所以收效很大;然而推行“平均地权”的土地政策,其功亦不可没。
三是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的学者,他们认为中国土地问题的症结是封建的土地关系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解决的唯一办法是以革命的手段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他们的观点同共产党人的观点相同,当年苏区的土地运动固然初期存在一些缺点,但由于国民党的“围剿”,最后,遭到彻底的破坏。长征到陕北后,共产党人提出全民族团结抗日的统一战线,对封建土地关系提出减租减息运动,借以缓和矛盾。但为了教育农民,积蓄革命力量,这一派学者着重揭露大地主的土地兼并,封建地租对农民的严重剥削、农民生活的困穷,农村经济的破产,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剥夺造成的悲惨局面等。他们出版有《中国农村》,作为宣传阵地。其代表人物有冯和法,钱俊瑞、孙晓村、孙冶方、薛暮桥、骆耕漠等人。他们对揭露国民党土地政策的欺骗性,对动员农民认识土地问题的实质,对解放后推行土地改革运动的思想教育等,都起到巨大的作用。
解放后,人民政府进行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总结老解放区的土改经验,于1950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个广大的土改运动,以便彻底消灭封建土地制度。到1952年9月止,(加上三年前已完成土改的老解放区)占全国人口90%以上地区完成了土改工作,三亿农民分别得了约7亿亩土地,每年免去了农民向地主缴纳的3000万吨以上的粮食地租,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阶级觉悟,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巩固了工农联盟的基础,为农业社会主义的改造创造了条件,为印度支那(越、老、柬)作出了解决土地问题的光辉榜样。
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思想,自1905年提出来以后,在整个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延续了一个半世纪,在大陆,在台湾、在不同的道路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是令人景仰的。
注释:
1.孙中山全集:P7
2.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
3.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主编:“中国现代农业经济史”P78
4.见《进步与贫困》
5.“社会主义派别及方法”《孙中山全集》三卷
6.同上
7.《孙中山全集》三卷P13-15
8.《孙中山选集》下卷P779、797及802
9.《列宁全集》18卷P153
10.单·威廉的起草的这些条例,曾由刘子影译为中文,当时广州市长孙科曾为它写了序言
11.《孙中山选集》下卷
12.《毛泽东选集》:P649
13.《地政月刊》一卷一期:“平均地权的真谛”1933年1月出版
14.在台北设有土地改革纪念馆,对当年土改资料保存至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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