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台独”的孳生及其蔓延
历史事实表明,美国某些帝国主义分子是“台独”思潮的始作俑者。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军事情报局远东战略小组“台湾问题专家”柯乔治在给美国政府提出的“台湾战后处理计划”中,就主张战后对台湾实行国际管制。1942年7月,这个柯乔治在致美国政府的备忘录中,指称战后台湾有三种前途,即:独立和自治、交还中国、实行临时托管。柯乔治声称,台湾对美国在远东的战略意义如此重要,因此决不能轻易将台湾交给中国人控制。在柯乔治上述为美国政府的谋划中,人们可以清楚看到,之后“台独”思潮和许多口号,正是起源于此。
从历史事实来看,“台独”思潮和活动以公开的面目正式出现,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一些美、日帝国主义势力操纵和唆使,由少数台籍野心分子出面,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其萌生和发展大约可分为三个时期。从二次世界大战后期至50年代初为第一时期,这是“台独”思潮孳生和形成的时期,也是“台独”从单纯的思潮走向实际运动的时期。从50年代到80年代中期,是“台独”的思潮和运动主要在海外(美、日地区)展开的时期,其活动的形式多表现为暴力。由于台湾蒋介石父子对“台独”的严厉打击和镇压,“台独”活动在岛内没有能够形成气候。从80年代中期以来,是“台独”运动的第三个时期。由于台湾岛内及国际形势所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变化,这一时期的“台独”运动也出现了不少新的特点,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猖狂程度。以下将对这三个不同时期“台独”的思潮及活动的具体发展作一分析。
一、“台独”思潮的形成,并从思潮走向实际运动
早在日据时代末期,日本殖民者通过推行所谓“皇民化运动”,在台湾培养了一批土生土长的殖民地顺民,他们受到殖民者的赏识,设立银行,开办工厂,坐收地租,享受种种特权,并充当了日本实行“以华制华”统治的工具。1945年8月,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台湾光复,而这些“皇民世家”却仍然怀念着日治时代的恩宠,于是,日本“主战派”军人就策动他们散布亲日言论,密谋成立台湾独立地下组织,制造所谓“台湾独立”事件。
当时,驻台日军参谋长谏山及中宫牾郎、牧泽义夫少佐等日本狂热军人,勾结台湾某些士绅在台北的“太和行”召开紧急会议,拒不接受天皇的投降诏书,阴谋以残存的40万日军作后盾,在中国政府未接收台湾之前宣布“台湾独立”。但该计划却被当时日军驻台司令兼台湾总督安藤利吉搁置,这些人也在光复后被判徒刑。
除了日本之外,战后对台湾最“关心”、最感兴趣的还有美帝国主义,它与日本狼狈为奸,在直接插手及扶植汉奸从事分裂中国的活动上,干了不少坏事。台湾收复后不久,1946年1月到4月间,美国陆军情报部就迫不及待地在台湾进行了一次所谓“台湾民意测验”。内容是询问对“中国政府、中共及台湾的将来”的看法,由美国驻台副领事卡尔和情报组长摩根上校亲自主持,最后作出的所谓结论是:台湾人认为“中国不好,美国好”,“台湾人不愿受中国管,而希望美国来管”。
1947年3月8日,当台湾人民还在与蒋军浴血战斗的时候,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某华籍情报员(俗称曾博士)竟捏造了一个所谓“台湾民主联盟”,并以该盟主席名义向“联合国组织”通电说:“我们有自治政府和直接受联合国组织监督的权利。”于是,美国报纸就大做文章,说什么这是“台湾人向联合国请愿托管”。
美国人的授意启发了几个住在上海的台籍野心家。1947年6月中旬,上海《密勒氏评论报》登出一篇署名是“台湾再解放联盟”的声明,揭露蒋介石屠杀台湾人民的罪行,并透露该“联盟”的主要干部是廖文奎、廖文毅两兄弟及王丽明等五、六人(其实“台湾再解放联盟”直到1948年2月才成立)。
1947年7月,美前驻华大使魏德迈来华访问时接见了廖文毅,廖向魏提出了一份《处理台湾问题意见书》。这个“意见书”道出了亲美台独分子的根本主张。它恳求美国援助台湾人达成以下要求:(1)大西洋宪章亦应实施于台湾。(2)准许台湾人派遣代表出席日本和约会议,而赋予发言权。(3)台湾的归属问题应在对日和约会上重新讨论,但必须尊重台湾人的意志,举行公民投票决定。(4)在举行公民投票以前,应准台湾人脱离中国,而暂时置于“联合国托治理事会”管理之下。(5)“联合国托治理事会”管理台湾,必须承认下列条件:①任何国人都不得在台湾任高级军政官员。②托治以二年为原则,最长不超过五年。③托治期间,台湾的行政、司法、治安、教育不受任何国家干涉。(6)托管期限结束三个月以前,应举行公民投票,以决定仍属或脱离中国,或属他国或完全独立。公民投票时,联合国应组织代表团来监察。(7)倘或公民投票结果仍要属于中国的时候,必须与中国政府签约,在宪法上保障台湾为一自治领,台湾必须有独立建军的权利,中国军队不得屯驻台湾。(8)倘或公民投票的结果,台湾人要求独立的时候,“联合国托治理事会”的在台机构应立即退出台湾而使台湾成为永久中立国,以避免将来战祸。
廖文毅的“意见书”交给魏德迈之后,自1947年10月起,美国通讯社就开始大加渲染,处心积虑地鼓噪“台湾分离运动”,于是廖氏兄弟等也获得了“托管队”的“雅号”。但“托管运动”一出笼,立即就受到了旅居上海、南京、北平、香港各地台胞的一致谴责,同时也招致了国民党当局的反感和注意。因此廖氏兄弟在上海混不下去,不得不迁移香港继续活动。廖文毅兄弟等在香港与美帝国主义者的勾结更加频繁,关系也日益密切,但其台湾分离运动又遭到了进步组织“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的坚决反击。同时,国民党情报机关又查出了所谓的“托管运动”的底细以及许多美国“插手”的事实。于是,廖文毅等被迫逃往日本另投新主子,寻找新市场。
地下组织“台湾再解放联盟”,原本是一个徒有其名的“台独”团体,自从廖文毅到日本之后,才有了一些发展,其组织成员大都是在台日之间搞走私活动的人物。它主张:(1)台湾一旦独立,美国应给予援助。(2)联合国应派调查团调查第二次大战后中国人虐待台湾人的情况。(3)台湾人民是混和血种,与周围任何国家并无自然联系。(4)决定台湾将来前途,是由联合国来执行公民投票。
据合众社东京电讯,1948年9月,该组织“代表650万台湾人”再次向联合国递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1)台湾必须独立。(2)联合国应在本年年底以前派兵占领台湾。(3)应成立临时政府。(4)临时政府成立后,中国人应遣送归国;并将中国人掌握的前日本财产拨交临时政府管理。(5)日本对华赔偿品中应拨出相当部分抵销中国自二次大战后取自台湾的物资,等等。
廖文毅去日后,就一直是在麦克阿瑟联军总部的暗中支持下活动,其“台湾分离运动”由美帝一手导演,后来又得到了日本某些势力的大力支持,于是就更变本加厉了。1949年5月,廖文毅向美国情报员狄克·塞德斯呈递了一份长达183页打字纸的英文《台湾发言》。整篇东西是以“台湾人”与“中国人”两个对立、相异民族的观点展开的。对中华民族充满了轻蔑和仇视。第一,“台湾人不是中国人论”、“台湾民族主义”、“台湾民族论”等都是他提出来的。他认为,台湾人是中国、西班牙、荷兰、高山族、日本人的混血杂种。第二,他把台湾历史上的“明郑时期”、清朝、“国民党中国”时期都视作外来势力“殖民”台湾的历史,与荷兰、西班牙和日本统治时期无异。第三,他美化日本对台湾的侵占,对“日据时代”给予极高的评价。认为日本人“成功地使台湾人和中国人分离”、“台湾人的民族认同得以在此一时期获得”。日本使台湾“呼吸了现代文明”,学习了先进科技;使台湾人的生活水平高过目前“中国在台统治时”,等等。这就完全暴露了廖文毅这一民族败类鼓吹“殖民制有利论”的真面目。
“台湾再解放联盟”为了壮大声势,抬高身价,还对外吹嘘说,他们在日本拥有数千名会员,并有许多团体支持及接受他们的领导。这些团体包括:台湾青年同盟、台湾独立同盟、台湾民众同盟、台湾经济研究会、台湾自由协会、台湾民主重建协会、台湾先住民同盟、台湾学生同盟、新台湾妇女同盟、台湾文艺协会,等等。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美日帝国主义一方面与败逃台湾的国民党保持关系,另一方面继续扶持廖文毅等人搞“台独”。在这种形势下,1950年2月,廖文毅在东京正式成立了所谓“台湾民主独立党”,公开树起“台独”旗帜,进行分裂中国的活动。
二、“台独”在海外的活动,以及在岛内的暴力活动
1952年4月28日,美国迫使日本政府与台湾国民党当局签订了所谓《日华条约》。1954年12月,美蒋间签订了《共同防御条约》。在此期间,美国军队进驻台湾,军舰游弋台湾海峡。美国总统杜鲁门也违背《开罗宣言》精神,炮制出所谓“台湾法律地位未定论”,为“台湾独立运动”制造依据。此时,依靠日本的廖文毅等人以为“台湾独立时机即将成熟”,乃于1955年9月纠集“台湾民主独立党”、“自由独立党”、“台湾公会”和“共和党”等几个在日“台独”团体,首先拼凑了所谓“台湾共和国临时国民议会”,草拟了“台湾共和国临时政府组织条例”,次年正式组成“台湾共和国临时政府”。廖文毅自封“总统”,吴振南为“副总统”,此外,还有“议长”,等等,这帮老牌间谍、汉奸、投机商人和“皇民”子弟,沆瀣一气,纷纷粉墨登场。
在美、日帝国主义势力的共同庇护下,“台湾共和国临时政府”竟存在了十几年,直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廖文毅、辜宽敏等人被国民党当局招降回台后,才逐渐销声匿迹。“台湾共和国临时政府”曾发行机关报《台湾民报》,声称要“自主地建立台湾共和国”,并又公开鼓吹台湾脱离中国,依附日本。实质上,这些在日本的“台独”分子是要建立第二个“满洲国”,企盼台湾能在日本的支持和保护下独立。他们把自己心目中的“台湾国旗”设计成在一个大太阳旁边附加一弯新月——加上月亮的太阳旗,同时主张废除中国年号,也不用公历,改用日本昭和纪年,每逢集会讲日本话,唱日本歌。真正把台湾建成一个日本的“卫星国”。这就是当今“台独”分子津津乐道的“老台独”(或叫做“旧台独”)。作为战后最早的“台独”运动,廖文毅等为“台独”建立的一些框架,表现的一些基本性质特点,至今仍为海内外“台独”运动普遍接受。
“新台独”的出现,大致在东京的“临时政府”垮台前后,即70年代初。而且随着日本“台独”组织的逐渐衰落,“台独”运动的“大本营”也由日本转移到美国。
以美国为大本营的“台独”活动出现于50年代。1956年,旅美的台籍人林荣勋、陈以德、李天福等成立了以“台湾人的自由台湾”命名的组织,1958年,他们又在此基础上正式成立了以“台独”为目标的秘密团体“台湾独立联盟”。1961年,陈以德在“二·二八”这一天,以“台湾独立联盟”主席身份,在纽约召开记者招待会,鼓吹“台独”,从而使“台独”活动公开和明朗化。
1964年9月20日,台湾岛内的“台独”分子彭明敏、谢聪敏、魏廷朝发表的主张台湾脱离中国宣布独立的《台湾人民自救宣言》传到美国之后,岛内外“台独”势力彼此呼应,使“台湾独立运动”更加猖狂。“台湾独立联盟”和“台湾问题研究会”两个“台独”组织,在美国威斯康辛州的麦迪逊召开了所谓“留美台湾同胞结盟大会”,发表“联合公报”,决定携手合作。1966年6月,上述团体再次在费城集会,宣布成立“全美台湾独立联盟”,并在美国《纽约时报》发表了彭明敏起草的《台湾人民自救宣言》,及创办《台湾青年》等刊物,鼓吹“台湾独立”和“自决”论调。于是,在美“台独”势力的结合,助长了海外“台独”运动的发展,加拿大及欧洲等地也相继出现了“台独”组织和活动。
1970年1月15日,海外“台独”势力再次整合,由“台湾青年独立联盟”(在日)、“全美台湾独立联盟”、“欧洲台湾独立联盟”、“在加(拿大)台湾人权委员会”以及在台湾的“台湾自由联盟”等五个组织,首次在美国召开会议,宣布合并组成统一指挥、协调“台独”活动的机构——“世界台湾人争取独立联盟”(简称“台湾独立联盟”)。1987年,该盟又改称为“台湾独立建国联盟”。从此,海外“台独”运动进一步扩大,而“台独联盟”一直居中起主导作用。其内部虽曾因内讧而发生分裂,如1984年4月,以洪哲胜、许信良等为首的“左派台独”宣布脱离“台独联盟”,另组“台湾革命党”,但对该盟并未形成大的冲击,其“台独”活动也从未因此而停止或削弱。
海外“台独”运动真正形成向台湾岛内转移的趋势,开始于80年代后期,尤其是最近几年。而在此以前,“台独”在台湾一直是国民党当局打击的重点之一,几乎没有存在的条件。1949年,国民党逃到台湾,以“非常时期”为由,颁布“戒严令”和一系列有关法令、法规,在台湾全面实施军事管制,剥夺了广大人民结社、集会、请愿、罢工、罢课等基本权利,使台湾社会长期处于一种专制独裁的、封闭的和畸形的政治体制之下。国民党采取这些措施本身,固然是其反共、反人民、反民主、维护蒋家王朝独裁统治的需要,然而,在客观上又起到了有效抑制“台独”势力存活和蔓延的作用。
从1949年国民党发布“戒严令”到1987年解除戒严和开放党禁、报禁的38年中,在台湾岛内曾发生过多起“台独”案件,其当事人都被台湾当局依照《惩治叛乱条例》,以“叛乱罪嫌”或“涉嫌台独”等罪名予以打击。
三、“台独”从海外进入岛内,从秘密走向公开
进入80年代中期之后,尤其是在岛内民进党成立、蒋经国去世、国民党政权本土化趋势进一步加快的新形势下,一方面,海外“台独”运动加强向岛内渗透;另一方面,岛内“台独”势力也开始抬头。
以民进党为主的所谓“党外反对势力”,实际上从一出现就带有“台独”的性质,“民主”与“台独”不过是“一体两面”的事物而已,说穿了,他们是披着“争民主、人权”的外衣,倚靠帝国主义进行出卖国家和民族的勾当。民进党内“新潮流系”是台湾最早公开揭示主张“台湾独立”的政治团体。民进党刚一成立,就将“台湾前途应由台湾全体住民自决决定”的所谓“住民自决”原则写入该党党纲。1988年4月,民进党召开第二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临时会时,又通过决议案:“如果国共片面和谈,如果国民党出卖台湾人民之利益,如果中共统一台湾,如果国民党不实施真正民主宪政,则本党主张台湾应该独立。”1989年10月,民进党内一些“台独”分子公开成立所谓“新国家连线”,提出“新宪法、新国会、新国家”的竞选纲领。同年11月,“新国家连线”又提出“台湾共和国宪法草案”。1990年9月,民进党内“新潮流”和“美丽岛”两大派系签署提案,主张“我国(按:原指台湾岛)主权不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蒙古人民共和国之领土”。同年10月,民进党通过“台湾事实主权案”。1991年8月13日,民进党对外公布“台湾宪法草案”,决定以“台湾”为名,而不冠“中华民国”“国号”。8月25日,民进党召开所谓“全民制宪会议”,并通过“台湾宪法草案”。同年9月8日,民进党举行大游行,要求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并随后派人赴美活动。同年9月26日,民进党酝酿在党纲中明确主张“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9月28日,该党文宣部主任蔡仁坚在记者会中公开宣称“民进党就是台独党”。10月13日,民进党五全大会表决通过,将“台独条款”明确写入该党党纲,并以此作为该党候选人的共同政治诉求,参加1991年底举行的台湾第二届“国大代表”选举。由于台湾人民反对“台独”主张,他们的企图遭到失败。
在民进党的带动、引导下,以及帝国主义势力的背后煽动和国民党现政权的姑息纵容下,近年来,岛内外的“台独”活动愈来愈嚣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岛内“台独”活动组织化、公开化。目前,台湾岛内的几十个“台独”组织(详见第二章),绝大部分都是在1987年7月国民党当局被迫废除“戒严令”之后冒出来的。这也反映出台湾各界,尤其是文化教育界,普遍存在的一种不健康的社会思潮。继民进党成立后,1988年8月,由蔡有全、许曹德等“台独”分子策划成立的“台湾政治受难者联谊总会”,首先在会章中提出将“台湾人有主张台湾独立的自由”作为该会的行动纲领。当台湾当局以“涉嫌叛乱罪”起诉蔡许时,该会及民进党中的“台独”分子便借机发难,掀起了一场“声援”蔡、许二人的风潮。他们举行示威游行,四处组织“说明会”,大肆鼓吹“主张台独无罪”,叫喊“台湾独立万岁”,“台湾人万岁”,“对内求民主化,对外求取国际独立人格”等,从而使“台独”运动逐渐走向公开化。岛内“台独”活动的组织化、公开化,一方面增加了台湾当局在禁止和制裁“台独”问题上的困扰,反过来又刺激了“台独”的恶性膨胀,使其活动更加肆无忌惮。
(2)“台独”运动理论化、纲领化。1984年6月30日,香港《新闻天地》曾登出美籍华人专栏作家梁厚甫的文章认为:“台独”分子实际有两代,第一代为彭明敏之流,本身异常孤陋寡闻,只会叫喊“台湾独立”的口号,但拿不出策略来。第二代是台湾工商界新发家的下一代,他们到美国去留学,季子多金,勾结了美国一些学术界人士,通过美国的学术界,又接触、勾结到美国一些当权者和政客。他们的策略是“先争民主,后争独立”。从梁先生该文介绍中可看出,为“台独”制定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和行动纲领,这正是“新台独”比“老台独”“高明”的地方。例如,自从“台独”分子明确提出要建立“台湾共和国”以来,光是“台湾共和国宪法”就炮制了好几部,其中包括:1988年12月在岛内公布的、由“台独联盟”前主席许世楷起草的“《台湾共和国新宪法草案》”;1989年2月“台独”分子郑南榕提出的“《新宪法案》”;1989年11月6日由“台独”分子林义雄发表的“《台湾共和国基本法草案》”;1989年11月15日由民进党“新国家连线”提出的“《台湾共和国宪法草案》”,等等。“台独”组织不仅拥有自己的研究机构,从事各种法律及公共政策的制定,如隶属“台独联盟”的“台湾建国委员会”,作为“新国家连线”智囊团的“新国会研究室”,等等,而且还专门设立了基金会(如“蓬莱岛基金会”),用来奖励和支持有关“台湾独立运动”的出版与研究。
(3)“台独”运动的基地迅速由海外转向岛内。岛内外“台独”势力的合流,首先是通过“世界台湾同乡会联合会”在台湾举办年会的形式来实现的。1988年、1989年,受“台独联盟”直接控制的“世台会”,在民进党的积极配合下,强行在台湾召开第15、16两届年会。与会者有来自美国、加拿大、西欧等地的“世台会”代表及民进党成员几百人。会上,他们提出要取代国民党现行政权以“建立新而独立的国家”,鼓吹“台湾与大陆主权互不相属”,“台湾与中国统一不可能”,台湾是“台湾人所有”等。1991年1月,“台独联盟”总部决定,将逐步在岛内公开活动,成立“台独联盟台湾本部”,利用各种渠道“迁盟回台”,在台湾设立总本部。随后,民进党中央也作出决议,表示欢迎“台独联盟”回台。于是,4月中旬,“台独联盟”公开在岛内发行所谓“台湾独立建国券”。5月16日,陈婉真成立“建国运动组织”,公开声称是“台独联盟台湾本部第一办公室”,其任务是为“台独联盟”迁台做准备。5月20日,公开打着旗帜参加游行示威,并沿途高喊“台湾共和国万岁”等口号。直至1991年年底,“台独联盟”总部主席张灿鍙、李应元、郭倍宏等持假护照闯关,被台湾警方抓获,此事才告一段落。
总之,通过上述事实,人们不难看出,海内外“台独”活动的坐大,不是偶然和孤立的。从战后到现在,它一直受到一些别有用心的外国势力或明或暗的支持。因此可以说,谈“台独”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实际上是在谈帝国主义侵略和干涉我国内政的历史。我国政府曾多次严正声明,台湾问题是我国的内部事务,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干涉中国内政、破坏中国统一的行为。一切分裂中国的阴谋活动都是不能得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