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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台独”
时间: 2008-09-25 | 文章来源: 民革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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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什么叫“台独”

 

一、“台独”的实质

从字面上简单地讲,“台独”就是“台湾独立”的简称。然而,“台独”的现实和政治含义并不如此单纯。从台湾地方史来看,台湾人民有过不止一次的运动和斗争,是以“台湾独立”的形式出现的。但是,对这些运动和斗争,只要具体地分析它们产生的时代背景和运动的口号,就不难对它们的性质和作用作出合乎历史事实的结论。中国人民所坚决反对的“台独”,是特指的、具有特殊政治含义的一个概念,决不允许与台湾地方史上“台湾独立”的运动和斗争相混淆。“台独”是一个政治概念,概指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由帝国主义倡导,在台湾岛内及海外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股思潮和运动,其实质,就是在某些外国帝国主义势力插手和扶持下,以建立所谓“台湾共和国”为其根本的政治诉求,妄图把台湾从中国国土中分裂出去,把台湾人民从中华民族中分裂出去。为实现这些企图,“台独”分子提出了种种口号和论点,如“台湾自决”、“台湾独立”、“台湾民族”、“台湾托管”等。在具体的活动中,他们又不断地变换种种形式,从海外到岛内,从秘密到公开,从暴力暗杀到街头运动,从零星分散的宣传到把“建立台湾共和国”公然写进民进党党纲,等等,花样繁多,但万变不离其宗,始终以分裂中国国土和中华民族,卖身投靠帝国主义势力作为它最终目的。

二、“台湾民主国”绝非独立于中华民族

一些“台独”的所谓理论家为了替“台独”活动寻找历史的依据,为其存在的合理性辩护,常常把台湾地方史上,由清朝台湾巡抚唐景崧及一批台湾士绅建立的“台湾民主国”作为“台独”运动的先声,并以此作为“台湾人民”早就在争取建立独立国家的证据。对此,我们必须明辨两个问题:(1)它主张从哪里“独立”出来?(2)“独立”出来干什么?以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来衡量,可知“台湾民主国”这一历史事件与当代“台独”完全是性质不同的两码事,“台独”分子妄图利用“台湾民主国”来为自己的存在寻找根据,完全是枉费心机。

“台湾民主国”的具体史实及其背景是,1894年7月,日本在西方列强对东方疯狂掠夺和扩张的殖民政策刺激下,乘朝鲜东学党之乱进攻驻朝清军,并挑起甲午海战,北洋清军迭次败绩,李鸿章东渡议和,会于马关,日方索割台湾。

1895年4月18日,割台噩耗传到国内,“举国大哗”,台湾同胞尤为激愤。据有关台湾史料记载,当时人们奔走相告,“若午夜暴闻轰雷,惊骇无人色”,“聚哭于市中,夜以继日,哭声达于四野,风云变色,若无天地。”(江山渊:《徐骧传》)台湾绅民电奏清廷立请收回成命:“割地议和,全台震骇。……臣桑梓之地,义与存亡,愿与抚臣誓死守御,若战而不胜,待臣等死后,再言割地,皇上亦可上对列祖、下对兆民也。”(连横《台湾通史》)

4月19日,清总理衙门发给台湾巡抚唐景崧的电文:“交割台湾限两月,余限20日,百姓愿内渡者,听两年内不内渡者,作日本人,改衣冠。”台民愈怒,“大批绅民涌入巡抚衙门,向唐景崧痛哭泣陈,坚决反对割让台湾。同时,电邀台中、台南各地绅民一致行动,共同挽留唐景崧、刘永福等固守台湾。”在籍工部主事丘逢甲怒不可遏,当众刺破手指,血书“抗倭守土”四个大字,并请电奏清廷:“桑梓之地,义与存亡”,坚决表示:“如倭酋来收台湾,台民唯有开仗。”(转引徐博东《台湾人民抗日保台爱国斗争的光辉一页》)

然而,在此民心可用之际,清朝政府仍于5月2日悍然批准了《马关条约》。其第二款规定:“清国将台湾全岛及附属岛屿……永远让与日本。”第五款规定:“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日本准清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于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出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连横:《台湾通史》)。至此,清政府已以法律的形式将台湾的领土所有权和行政管辖权从中国方面转移到日本国手中,也把台湾人民推入异族殖民统治的水深火热之中,从而决定了台湾人民和大清朝封建官僚集团之间固有的阶级矛盾向台湾人民与日本国殖民统治者之间的民族矛盾转化,台湾绅民对清廷的抗争也已失去了实际的意义。

5月18日,清廷对唐景崧等严令相逼:“着即开缺,来京陛见,所有文武大小官员,着即陆续内渡。”是时日军已大军压境,进攻在即,在对清朝政府的彻底绝望和对日本殖民者的愤慨敌视之中,5月25日,“绅士丘逢甲率人民等公上大总统之章,景崧受之,建元永清”,并“布告全台照会多国领事”。(连横《台湾通史》)

唐景崧给各省的通电:“日本索割台湾,台民不服,屡经电奏不允割让,未能挽回,台民忠义,誓不服倭……不得已暂主总统,由民公举,仍奉正朔,遥作屏藩,商结外援,以图善后。”

刘永福在台南发布的与台民《盟约书》:“变出非常,改省为国,名为自主,仍隶清朝,……为大清之臣;守大清之地,分内事也。……虽明为抗旨,实隐为遵旨。”(引自徐博东《台湾人民抗日保台爱国斗争的光辉一页》)

以上一系列文告清楚说明了:第一,“台湾民主国”之建立,是在日本帝国主义强迫无能的清政府割让台湾,台湾已沦于异族的情况下,台湾人民不得已而“摄台政事”的权宜之计,要说它“独立”,也是对于日本殖民统治者的独立。第二,尽管如此,文告中还一再强调了它对于清朝中央政府的隶属关系,明确地表现了它的地方性特点。第三,向海内外郑重声明: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表达了强烈的民族自信与尊严,表达了台湾人民保卫台湾即保卫祖国领土的神圣意愿。

以上史实,已经十分清楚地回答了这一节开头提出的问题,即:“台湾民主国”是要从日本殖民统治者的铁蹄下独立出来;独立的目的,是为了顺应民心,回到祖国的怀抱,即“永戴圣清”。这就又一次证明了,“台湾民主国”与“台独”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某些“台独”理论家利用“台湾民主国”来捞取政治资本,骗取台湾人民的同情与认同,是徒劳的。

三、日据时期台湾人民反抗斗争的性质不容歪曲

这一时期台湾人民的反抗斗争,尤其是30年代台湾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斗争,也是“台独”分子所歪曲、利用的对象。作为“台独”理论家的史明在他的《台湾人四百年史》中就竟然说,台湾共产党“肯定的结论着单一独自的台湾民族的诞生与存在”,“因台湾共产党是以‘台湾民族’为台湾革命的出发点,所以台湾的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就不可能成为中国革命的一部分,也不是日本革命的一部分,而是单独成为一系统及一单位的‘台湾革命’”。此外,如《中共赞成“台独”的历史不容篡改》、《国共长期倡导台湾独立的史实》等文章也纷纷出笼,似乎一贯致力于国家统一、并力倡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中共倒是“台独”的倡导者。这就使我们不得不再去回顾台湾历史,对历史事实作一次彻底的澄清。

1920年1月,留日台湾籍青年学生首先在东京创立“新民会”,并仿照北京的《新青年》发刊《台湾青年》杂志,进行民族主义思想的启蒙宣传。随后,留日和旅居北京、上海、广东、厦门、南京等地的台湾籍学生相继成立“台湾青年会”、“台湾学生联合会”、“中台同志会”等组织。1921年10月,以蒋渭水为主联合林献堂等人于台北成立旨在“唤起汉民族自觉,反对日本民族压迫”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启蒙团体“台湾文化协会”,提出“反对民族差别”、“反对奴化教育”、 “获得参政权”等口号。广东中山大学等校的台籍学生在郭沫若等人影响下,建立了“广东台湾革命青年团”。在该团发表的《告中国同胞书》中呼吁:“勿忘台湾”、“台湾乃中国之台湾、民族乃中国之民族、土地乃中国之土地”。与此同时,台湾各地农会和多种工会组织如雨后春笋,纷纷建立起来,台湾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民众党”亦登上政治舞台,各派政治力量迅速组合,各种工潮此起彼伏,工人阶级意识迅速提高,台湾历史上首次出现了农民运动和工人运动蓬勃发展的局面,他们把自身的经济利益同民族的、阶级的利益结合起来,提出了“支持中国工农革命”、“反对帝国主义战争”、“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等鲜明的战斗口号。台湾共产党就是在这一历史条件下诞生的。当时斗争的重点是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及其在台湾的殖民统治,许多共产党员和革命人民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史实俱在,斑斑可考。

纵观本世纪20—40年代台湾人民的反抗斗争,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些斗争始终把反抗日本殖民统治者、争取台湾人民的解放,与祖国及整个中华民族的解放联系在一起,始终强调“汉民族的自觉”、“台湾乃中国之台湾、民族乃中国之民族”,哪有什么“以台湾民族为革命的出发点”呢?“台独”的所谓理论家公然歪曲历史事实,其用心和手法是十分卑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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