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进一步完善参政议政机制作为新时期民革全党的重要任务
朱 培 康
(2003年12月10日)
2001年我们在四川德阳召开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研讨会,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民革中央的要求,通过总结全党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参政议政的实践经验,对建立健全参政议政机制的具体内容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思路。这次会议对民革各级组织的参政议政工作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按照会议精神,各级组织纷纷把建立健全参政议政机制工作列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实践和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德阳会议之后,中央连续三年先后组成调研组赴上海、吉林、甘肃、四川、湖南、云南、贵州、广东、江西、福建等10个省市就各地民革组织参政议政机制建设的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各地方组织在确立集体领导、分工明确的领导班子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加强参政议政职能部门建设,配备较高素质的专职干部,发挥职能部门工作枢纽作用;设立参政议政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及党员的集体智慧;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建立目标考核,引入保障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参政议政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和制度化。如有的省委会根据民革中央的有关指示精神,以及多年来参政议政工作的实践经验,先后出台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守则》、《参政议政课题调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民革中央关于参政议政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意见》、《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参政议政表彰制度》、《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保证了参政议政工作顺利开展。还有的以论坛形式,或将地区片会也以参政议政成果汇报会的形式召开,聘请专家对参会干部作专题辅导,既丰富了会议内容,提高了质量,也使参政议政的机制建设得到了延伸和拓展。应该说,在各地组织的努力下,参政议政机制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要使参政议政机制完善起来,仍有很长的路要走,有许多工作可做,今后中央可以就某一个课题联合地方组织,以专题研讨会的形式,把参政议政课题做深做透,推进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建设。
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各地的发展并不平衡,尤其是一些市级组织的参政议政机制建设由于受机构、编制等制约,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关于机构、编制问题,有的组织就采取了灵活的方式,虽然没有机构、编制,但也把参政议政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建立了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还有的设立了参政议政专门委员会,或建立了参政议政小组,参政议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总之,完善的工作机制是使参政议政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的重要保证。今后,我们要认真总结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将建立健全参政议政机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使参政议政机制更加完善。
做好参政议政工作,一定要集中全党的智慧,发挥群体优势,把中央和地方组织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把全体党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整合省级资源形成中央提案,整合县市资源形成省级提案。一些地方既坚持了“党委出题、党派认领”的传统模式,又努力创新,增强主动性,如湖南的一个基层组织“自己找题,自己调研”,取得了良好的影响和效果。今后要进一步搞好中央与地方组织的配合与协作,以及各地方组织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更好地发挥优势和潜能,如有的省市委会,组织专委会委员就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到其他省委会进行交流考察,互相取长补短的做法,就可以借鉴。中央要加强与地方组织的结合,密切与基层的联系和接触,在调研等参政议政活动中,适当吸收地方组织的专家参加。各地方组织之间也可以想方设法在专家、信息资源等方面实现共享。
民革党员中汇聚了很多专业人才,蕴藏着丰富的智力资源。民革各级组织的专门委员会更是聚集了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这支队伍是民革参政议政的主力军,无论是在参与调研活动,还是在建言献策方面,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专家优势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当然,还要调动那些专门委员会以外的战斗在一线的年富力强、思想活跃的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条件,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作用。同时,继续调动广大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各地取得显著成绩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把参政议政工作贯穿于支部工作中,开展“一支部一提案”和“一人一案”、“一人一议”等活动,要继续保持和发扬。这样,从中央到地方,多种力量交汇和结合,使参政议政队伍呈现“立体化”的态势,参政议政工作才会越做越好,越做越强。
(这是朱培康同志在民革全国参政议政成果汇报会上讲话的节录,题目为编者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