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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四种能力” 何鲁丽
时间: 2008-09-01 | 文章来源: 民革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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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四种能力”

何 鲁 丽

(2004年9月23日)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如何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了系统、全面的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党建工作经验,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参政党建设的基本规律、基本方法、基本形式,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在全面加强民革自身建设上下工夫。

第一,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当前国际局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各种矛盾错综复杂,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的西化、分化图谋也仍在持续。与此同时,在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跃至1000美元的台阶后,我国的经济结构进行了深刻调整,对外开放日益扩大,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更加多样化,使得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可以说,我们今天面对的,是发展机遇与严峻挑战并存的形势。这样的形势,既是对执政党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考验,也是对民主党派政治把握能力的挑战。我们民革同志要想正确应对这一挑战,就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学会并善于从政治上、从全局来思考、分析、处理问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性,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和衷共济,共同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第二,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26年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要解决我们面临的问题,关键就在于发展。中国共产党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科学发展观,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取得了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发展是执政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同时也是参政党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我们要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更多更好地向党和政府提出有见地的意见、建议。同时,还需要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用积极负责的态度,帮助中国共产党解决两大历史性难题——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执政水平和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机制中独具特色的一项内容,是我们发挥参政党作用的一个有效形式。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不仅要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而且还要明确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途径和形式。民主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中肯的批评来进行的,要敢于和善于监督。只有这样,我们的民主监督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第三,不断提高合作共事能力。经过建国55年的不断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多党合作政治格局。这样一个政治格局,既避免了多党竞争所造成的相互倾轧,又避免了一党专政、缺乏监督的弊端,体现了这种制度独特的优越性。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共产党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民主党派也需要提高合作共事的能力,这是关系到多党合作政治格局能否巩固和发展的关键。民革的全体党员,一定要继承和发扬民革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自己的合作共事能力,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如一地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为实现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宏伟目标而共同奋斗。

第四,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是民革的基本性质之一。我们要坚持进步性和广泛性,一方面需要不断提高广大民革党员的政治素质,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另一方面,还需要反映广大党员及所联系人士的利益和愿望,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及所联系人士不断进步。要做好这一工作,就需要民革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党员的影响力,充分调动起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开创民革工作的新局面。除此之外,各级领导班子还要在努力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水平的同时,加强团结,抓好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机关建设,力争在思想上、业务上、工作上都有比较大的提高和进步。

(这是何鲁丽同志在民革十届第八次中常会上的讲话节录,题目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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