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至18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厉无畏和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率领民革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合调研组,就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问题在四川进行专题调研并座谈。
调研期间,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会见了调研组一行。四川省政协主席陶武先,中共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光志参加会见。
调研座谈期间,四川省高院结合自身司法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调研组确定的“依职权再审标准、再审次数限制、检察监督、证据制度”等方面作了主题汇报,成都、眉山中基层法院代表就“设立强制前置调解程序、设立专门的小额诉讼程序、公益诉讼”等方面作了专题汇报。来自四川大专院校、四川省社科院的部分专家学者以及四川省律师代表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厉无畏讲话指出,民事诉讼法是关系到司法权威,关系到司法资源的节约和合理配置,关系到法院公信力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一部重要法律。因此,修改民诉法是保护老百姓的诉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四川法院及相关专家学者围绕修改民事诉讼法提出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基本都是这次调研需要解决的问题,四川法院好的做法、经验和一些积极的探索值得借鉴。
调研期间,万鄂湘对四川高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四川各级法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取得明显效果。四川高院对再审制度、证据制度的总结和思考,成都锦江法院小额速裁模式,眉山两级法院结合四川“大调解”体系提出的强制前置调解等建议,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也为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工作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在川期间,联合调研组一行深入到汶川映秀镇、水磨镇以及成都市大邑县四川师范大学影视学院教学实训基地实地调研。
民革四川省委会主委、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四川省政协副主席解洪、张雨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四川省政协秘书长吴果行,民革中央原副主席钮小明,民革四川省委会驻会副主委、四川省政协副秘书长何一立,参加会见或陪同调研。